简介:目的分析不明原因不孕患者小卵泡排卵(ovulatedwithsmallfollicle,OSF)的临床特征。方法用回顾性方法分析46例不明原因不孕患者。本组经临床诊断为OSF的不孕症患者25例为OSF组,其余21例为对照组。结果本组不明原因不孕妇女中,OSF患者所占的构成比为54.35%(25/46)。OSF患者中,64%(16/25)患者有自然流产史,明显高于对照组。对OSF患者中的20例进行了2个周期以上的监测,其重复出现率为85%(17/20),表现为黄体功能不足(lutealphasedefect,LPD)的患者占52%(13/25)。结论OSF重复出现率高,是引起不孕的主要原因之一。该病患者以前多被诊断为LPD或不明原因不孕。经阴道超声联合尿LH试纸测定监测排卵,是诊断OSF的主要方法。因OSF导致的自然流产率高,故建议OSF周期取消治疗计划。
简介:目的探讨羊膜腔灌注术(AI)治疗妊娠中期不明原因导致严重羊水过少的临床疗效。方法选择2005年10月至2011年9月,因妊娠中期严重羊水过少致超声检查胎儿各脏器显示不清的孕妇57例为研究对象。先对其行脐血管穿刺术,抽取脐血查胎儿染色体,再行AI,术后再次行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观察AI治疗妊娠中期严重羊水过少的疗效,并随访其妊娠结局(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本院人体试验委员会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并征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结果本组57例患者于第1次AI后,复查彩色多普勒超声结果提示,49例(85.96%)得到明显改善,其中29例(50.88%)孕妇确诊其胎儿存在明显结构畸形,6例孕妇AI后24h行超声检查仍未见充盈膀胱,14例AI术后超声检查未发现胎儿存在明显结构畸形(2例因妊娠严重并发症终止妊娠,5例于AI后2周再次出现严重羊水过少,7例最终成功分娩活产儿)。57例胎儿脐血染色体核型分析发现异常为2例。本组57例患者中,8例发生胎膜早破(PROM),2例死胎,8例早产。结论采用AI治疗妊娠中期不明原因导致严重羊水过少,不仅可改善羊水过少,为超声诊断胎儿结构畸形,提供依据,明确导致严重羊水过少的病因,而且可预测妊娠结局,改善围生儿预后,值得临床上进一步观察和探讨。
简介:目的探讨妇产科门诊宫颈病变筛查的意义及管理策略。方法选择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门诊行宫颈薄层液基细胞学(TCT)检查的31372受检者中TCT结果示意义不明的非典型鳞状细胞(ASC-US)及以上级别的1865例患者为研究对象。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并征得受试对象本人的知情同意,与之签署临床研究知情同意书。对TCT结果为ASC-US及以上级别者经高危型人乳头状瘤病毒(HR-HPV)检测分流,对有宫颈癌高危因素者进行阴道镜或宫颈锥切术行活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12010-2012年接受TCT检查的患者数和异常宫颈涂片患者数均呈逐年增加趋势。2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LSIL)和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患者的HR-HPV(+)检出率较ASC-US患者明显升高,前二者分别与后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3HR-HPV(+)患者的CINⅡ及以上级别病变检出率随着TCT细胞学级别上升而增高,而ASC-US,LSIL,HSIL患者的该检出率分别为28.2%,38.2%,68.3%,三者间两两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4HR-HPV(+)患者的CINⅡ及以上级别病变检出率显著高于HR-HPV(-)患者,二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而HR-HPV(-)患者与未检测HPV患者比较,差异也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宫颈TCT检查结合HR-HPV基因检测是筛查早期宫颈病变的有效方法。建立、健全妇产科门诊宫颈病变筛查规范化流程,重视对ASC-US及以上级别患者的干预,以及HR-HPV检测在ASC-US中的分流作用,是门诊宫颈病变筛查的工作重点,可降低宫颈癌发生率。
简介:目的探讨西安市孕产妇住院时间的影响因素。方法选择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于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产科住院分娩或治疗的3421例孕产妇为研究对象。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采集孕产妇年龄、民族,以及本次妊娠住院时间、住院次数、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分娩方式、就诊季节、手术级别、是否由其他科室转入产科病房、妊娠期并发症、围生儿妊娠结局等临床资料。2组孕产妇住院时间比较,采用成组t检验,3组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采用多重线性逐步回归分析法,对孕产妇住院时间影响因素进行多因素分析。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2013年修订的《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的要求。结果(1)本研究3421例孕产妇的住院时间为(6.4±3.0)d,生育年龄为(29.5±3.9)岁,高龄(≥35岁)产妇占11.0%(375/3421)。(2)对孕产妇住院时间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不同年龄(〈35岁与≥35岁),以及本次妊娠住院次数(1次与≥2次),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全自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娩方式(自然分娩、产钳助产、剖宫产术分娩)及手术级别(治疗性操作或未进行手术,一、二、三级手术),是否由其他科室转入产科病房,是否有妊娠期并发症,围生儿妊娠结局为不良与良好孕产妇住院时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3.34、-2.24,F=15.46、268.81、259.68,t=-7.58、-13.57、-13.82;P〈0.05)。(3)对孕产妇住院时间影响因素进行多重线性逐步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本次妊娠医疗费用支付费方式为全自费(β=0.08,95%CI:0.01~0.16,P=0.035)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β=0.32,95%CI:0.06~0.59,P=0.018),分娩方式为自然分娩(β=0.29,95%CI:0.04~0.54,P=0.026),手术级别为治疗性操作或未进行手术(β=0.95,95%CI:0.71~1.19,P〈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