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佩雷尔曼新修辞学恢复了古典论式理论的荣耀。新修辞学论式系统是对不确定条件下推理形式的分析,虽然这些推理形式是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但笛卡尔时代以来一直被逻辑学家和知识理论家所忽视。论式是新修辞学论辩理论的核心。在新修辞学的论式系统里,亚里士多德“更可取的”topoi被用作与价值和价值层级相关联的推理前提——论证的出发点,因而与涉及推理形式的其他辩证推理发挥不同功能。新修辞学的论式在论辩中既生成说服力,也展现合理性;既与听众及其文化环境相联系,也通过论式的相反形式与论辩攻防相联系。新修辞学的论式,尤其是“准逻辑”论式与法律论证关系密切,对法律论证的辨识、结构分析、论证构建和批评有重要意义。
简介:继戈德伯格诉凯利案将正当程序保护扩展至社会福利领域之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又在马休斯诉埃尔德里奇案中对正当程序的具体衡量标准予以了明确。就程序正当性问题而言,本案的争点为,终止社会保障伤残津贴决定前,是否需要采取正式的听证程序。对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了“情境化”的衡量标准,即行政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条款的要求,需在考虑以下三个因素的基础上,个案化地作出判断:第一,可能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利益;第二,因为现有程序而使相关利益遭到错误剥夺的风险,以及附加的或替代性程序保障所可能具有的价值;第三,政府利益,包括所涉及到的行政职责、采用附加的或替代性程序所造成的财政及行政成本。经过上述两个判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逐渐扩大了正当程序条款的适用范围,同时又确定了灵活的判断标准。
简介:对社会事实的理解涉及对主体间性的理解,主体间性就是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塔尔德把社会事实归结为模仿,认为社会的人通过模仿而组成了相互联系的整体。塔尔德强调应该从内在的、心理的、自发的层面来理解社会事实。迪尔凯姆把社会事实归结为外在和强制,强调要从外在性和强制性来理解社会事实。梅洛庞蒂把现象学的方法引入社会事实的研究中,强调的是对上述两种观点的超越。梅洛庞蒂强调社会主体经验在社会事实中的作用,认为社会事实是一种结构。梅洛庞蒂对社会事实的理解是建立在知觉现象学的基础之上的,这一理论突出了身体意向性的作用,同时也奠定了社会现象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