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丰都县档案局馆在抢救和保护国家重点档案工作中,在馆藏民国档案——社会科180卷68页里发现一首自由体长诗《给被侮辱、被损害的……》。这首诗是作者1943年8月记于金成江.1944年9月18日寄于重庆的。我们无法查找到该诗的作者.但我们从诗的内容上可以判定.作者是一位行军去缅甸的青年军丰都籍战士,他对行军在黔川路上的所见所闻.作了真实、生动的描述。中国远征是二战时期,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应英国政府请求而组织的一支远征缅甸的部队,在抗日战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他们的故事可以说是十分悲壮、非常剧烈。现在,我们将这首用血和泪写的诗,奉献给所有的档案工作者和所有想了解中国远征军的朋友们。原诗有181行,限于篇幅,我们作了较多删节,刊发此诗的另一个目的是希望广大档案工作者在浩瀚的档案馆藏中发掘出更多的宝贝。
简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压在中国人心头的一个沉甸甸的情结,也是文学艺术一个稳定而持久的主题。孙惠芬正是因20多年来执著抒写乡村生活而在当代文坛占有了一席之地。她以前的作品多是以开阔的视野和情节,展示现实农村层层叠叠的冲突与变故以及城乡之间存在的深刻差异,观照的多是如“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般类似于乡村精灵或精英式人物的情感及命运,许多评论称她的作品有一种乡土牧歌的特殊韵味。新作《天窗》仍然生长在歇马山庄这块土地上,但是牧歌的浅吟低唱及淡淡幽怨,已经变成了一阵凄厉与疯狂的哀号。她的笔触泛动的不再是乡间的梦曲,而是深入到中国农民的最底层,揭秘他们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精神状态,让我们倾听到从他们心灵深处发出的对人的尊严的坚守和追逐。这让我们震惊,也让我们深思。
简介:将严重侮辱、损毁尸体行为犯罪化具有直觉上的吸引力。然而,自由主义犯罪化立场坚持损害原则和冒犯原则穷尽犯罪化的正当事由,侮辱尸体罪不能通过这一立场得以辩护。基于新自然法理论的法律道德主义立场则主张,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手段回应侮辱尸体的行为。要证立这一立场,关键在于通过建构“人类尊严”和“共同善”这两个核心概念,说明侮辱尸体行为的道德属性和国家强制干涉的正当性基础。人类尊严是一类重要的共同善,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基础则在于维护和促进共同善。侮辱尸体侵害人类尊严,因而是一种严重的公共道德不当,国家有责任通过刑法对这一类行为做出适当回应。因此,法律道德主义能为侮辱尸体行为的犯罪化提供最佳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