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背景介绍沪深两大交易所2006年6月1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通告》,首次公开曝光截至5月31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清欠承诺情况。。可见,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不仅过去是(国务院及各部委先后于2003年8月、2004年年初、2004年7月、2005年年底发文要求大股东清偿所欠上市公司资金),现在仍是上市公司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大股东资金占用已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最终影响到公司业绩(如Johnsonetal.,2000;Bertrandetal.,2002;李东平,2005),相反,有效约束大股东不良行为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如LaPortaetal.,2000)。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平均集中度在世界上都是很高的,且存在所谓的“一股独大”现象,大股东不良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约束,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且大部分股份不流通,这导致了控股股东必然发生掠夺行为(Chenetal.,2004)。我国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程度远高于美国、英国,掠夺程度相当严重(唐清泉等,2005;李增泉等,2005)。
简介:一、研究背景在关于作为大股东的企业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的研究中,学术界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研究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利益输送(亦称支持)和利益掘取(亦称掏空)。刘峰和贺建刚(2004)从利益输送的角度研究了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往来关系,发现大股东通过多种手段从上市公司获取利益,持股比例高的,倾向于通过高派现、关联交易等方式实现利益输送;持股比例低的,倾向于股权转让、担保和占用等方式。唐清泉等(2004)的研究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现金股利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我国存在“隧道挖掘”效应,“一股独大”使得大股东有巨大的权力通过各种便利的渠道达到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李增泉(2005)以掏空与支持理论来解释我国的并购现象,认为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的并购行为是地方政府和控股股东支持或掏空上市公司的一种手段,支持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上市公司满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融资的管理要求,掏空则是赤裸裸的利益侵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