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航总局,有关航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38号)和《财政部、民航总局关于改革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1号)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和《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改革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并于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
简介: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及《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改革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在税务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税收信息化与征管改革培训第二期基础班结束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