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为进一步落实上述规定,规范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以下简称查询单位账户)和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以下简称查询个人存款)工作,经审计署、
简介:我国商业银行既有行政垄断属性又有市场垄断特点.商业银行垄断是我国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最重要原因,也是制造业企业盈利能力微弱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确立市场竞争在商业银行中的主导地位,在加强对银行业监管的同时,提高商业银行的开放度和其他资本进入速度.中央银行要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基准利率及其调控机制,摆脱通过自律机制对涉嫌违法进行调控的困境.
审计署、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商业银行反垄断有利于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基于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