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党和政府顺应时代发展提出的治污新模式,也使得专业污水处理公司成为市场经济新的经营主体。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中的第三方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和垄断协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就需要法律对这些行为进行相应的规制,明确第三方承担民事责任的赔偿数额,区别对待行政责任的不同情况以及对第三方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作出具体的规定,这些都有利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我国的推广实施。
简介:为推动石油石化环境保护行业技术交流,充分发挥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对石油石化行业环境技术发展的支撑作用,实验室定于2018年11月底在北京召开实验室2018年度会议暨学术论坛,现将本次论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简介:陈健鹏,湖北谷城人,管理学博士,先后就读于武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环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污染形势分析、环境监管体制、环境政策评估与设计、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等。
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中第三方的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
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会议暨学术论坛第一轮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5号)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十三五”达峰值——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环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陈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