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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引言"垄断"本身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它可能是高效率的结果,并能够通过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显著地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市场力量的增加和共谋成本的降低,损害消费者和社会的福利。因此反垄断法需要对这两个因素加以权衡。效率抗辩法律制度即是这一权衡的具体体现。借由效率抗辩制度,当事人若能证明垄断协议、市场支配性行为或经营者集中的效率效果足以抵消或超过限制竞争的后果,那么其就能够获得反垄断法的

  • 标签: 反垄断执法机构 垄断协议 程序规则 反垄断审查 支配性 行政复议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在刑事实体法上对老年人犯罪作了从宽处理的规定,同时还要在刑事诉讼程序上落实对老年人的保障。程序保障应从把握社会基础、规范基础、价值基础和运行基础入手,比较和借鉴国外刑事诉讼程序制度中保护特殊群体、体现人文关怀的专门规定,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框架内,立足检察办案环节,更新执法观念、明确适用范围、发挥辩护人保障作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讯问等阶段或环节突出对老年人犯罪群体的特殊保护,构建适当从宽处理的法律机制。

  • 标签: 老年人犯罪 从宽处理 法律机制
  • 简介:由于许多服务部门无不具有浓厚的管制色彩,因此在服务贸易中,国内管制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GATS第6条致力于规范非歧视性的管制性措施,要求WTO成员方遵守正当程序义务并通过完成第6条第4款的工作计划制定'良好'的管制规则。通过对第6条的结构和价值进行详细分析,指出该条在贸易自由化与管制主权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

  • 标签: 国内管制 贸易自由化 管制主权
  • 简介:<正>一、问题的引出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3日发布了第二批指导性案例,其中7号案例关键事实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撤回一起民事案件的抗诉,但检察院拒绝撤回,法院遂裁定中止案件的审查程序。然而,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11条的要求,检察院抗诉,法院应当裁定再审。该法律规范中的"应当"一词即使不能理解为"必须",但至少可以理解为"原则性指令",如果承认法院有权决定"例外"情形,那么,法院必须给出相应的规范依据和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民诉法 民事诉讼法 研析 程序规则 民事案件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对于人民法院的错误裁判,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或再审予以救济。然而,对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包括审判行为和执行行为)违法侵权,是否也能通过上诉或再审予以救济?在我国,当事人对法院的司法行为违法侵权究竟以什么程式予以救济,救济的程序及效果如何?这就是司法实务界通说的违法确认,即人

  • 标签: 行为违法 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 国家赔偿 审判监督 基层法院
  • 简介:本文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涌一案再审判决书入手,结合此前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书,分析了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法院主动再审和法院主动变更罪名所反映的控审不分、司法不独立的问题,以及由法院对于庭审中辩方提出刑讯逼供的回应和裁判方式所反映出的判决书不说理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反思。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刘涌案 再审 二审判决书 异化 程序
  • 简介:集会游行法上的许可制和报备制属于对集会游行权最初发动的事先程序限制,采许可制或报备制是区别各国和地区规制集会游行立法例的主要方法。不过,无论是采许可制或是报备制的立法例,其表现形态又存在多种可能,有的许可制立法实为报备制,而一些采报备制的立法又近似于许可制。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权利行使的限制程度不同,而非两种性质截然对立的制度。我国1989年颁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法》因采非准则主义许可制,导致对公民行使该权利的限制较严,也致使无法透过该法律来规制现实中出现的大量聚众集会游行活动。立法后二十多年来的实践表明修订该法的"历史时刻"已经到来。从现实情况考量,对该法的修订仍可以采许可制,但从保障人权的长远考虑,则应朝报备制的方向发展及完善。

  • 标签: 集会游行 许可制 报备制 立法规制
  • 简介:首先感谢贵协会及鲁宾诺·萨玛塔(RubinoSummartano)主席,你们敢碰《纽约公约》这样的大题目。国际仲裁研讨会上罕见此议题,或许人们认为此议题面太窄、太专,难于吸引大量专业人士,结果讨论局限于少数专家。然而该问题是国际仲裁制度的基石,使用人和倡导人研究该公约如何起作用和其规定能否兑现乃正常之举。作为《国际仲裁杂志》的编辑,促进对所有关于国际仲裁问题的广泛讨论,属分内之责,本人乐于为研讨会尽力。

  • 标签: 国际仲裁 《纽约公约》 仲裁程序 使用人 法院 少数
  • 简介: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国内学界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存在着争议。在营利性与社会性并存的现代公司中,该制度尚未能满足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国外公司立法实践表明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范围不仅应包含债权人,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拓宽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又是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

  • 标签: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诉求主体 公司社会责任
  • 简介:教师聘任合同体现了契约的平等性、合意性,是法律赋予教师对抗权力、对权力运行加以限制的方式。作为国家发展教育、完善教育管理的手段,教师聘任合同同时又体现了必要的权力因素,作为签约人一方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单方行使监督和指挥合同履行权、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对违反合同规定的教师的制裁权等。立法上,一方面要通过程序和制度规范和控制权力;另一方面,要确立教师聘任合同订立与实施中的基本原则,既要坚持契约伦理,又要恪守公共行政精神。

  • 标签: 教师聘任合同 权力 契约精神
  • 简介: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关于证据保全程序参照适用保全程序的规定乃错误的立法。因为从方法论上讲,只有性质上相类似的制度或程序才有参照适用的可能,而证据保全程序与保全程序虽均含有保全之名,在性质上却是迥然不同的两类诉讼程序。证据保全乃预先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与正式的证据调查程序具有同一效力;保全程序乃暂时地、假定地确定私权的程序,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的强制执行中顺利实现当事人的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是我国立法者长期存在的关于证据保全性质之错误认识在立法上最为集中也是最为直接的反映。为充分实现证据保全制度的机能,应立足于证据保全本质上乃预先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而作相应的制度安排。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证据保全 证据调查 保全程序 参照适用
  • 简介:当前理论界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证明标准是否降低存有分歧,但认罪认罚案件大多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而事实清楚、证据扎实,这类案件由于达到证明标准的难度较低所以程序相应简化,并非程序简化故而可以降低证明标准。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应当强化审前"证明准备"使得证据组合接近,甚至达到证明标准,藉此在刑事诉讼之纵向构造上启动程序简化,而庭审中需要在控方完成"他向"之"司法证明"的基础上,着重审查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明智性和明知性。

  • 标签: 认罪认罚从宽 证明标准 证明难度 证明准备 程序简化
  • 简介:司法判决究竟有没有确定性?疑难案件的判决结论究竟具不具有"唯一正解"?司法判决正确性的理论基础何在?法律现实主义、法律实证主义、法律诠释学等理论对此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德沃金在吸收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权利论"的"结果确定性"理论。哈贝马斯则在批判德沃金的基础上提出了"程序确定性"理论,为回答法理学上的这一系列经典问题提供了一份程序主义的独特答卷。

  • 标签: 程序确定性 不确定性 德沃金 哈贝马斯 程序主义
  • 简介:沃伦1953年被任命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一个普通的政治任命。正当程序革命是一个意外进入的时代。沃伦法院成员都是普通公民,而绝非圣贤。在美国深深的卷入越战的大背景下,美国国内兴起了浩大的民权运动。沃伦法院在刑事领域的正当程序革命和当时的时势互相借力,将六十年代演化为一个革命时代。中国刑事诉讼改革以正当程序革命为精神激励,圣化沃伦革命,意在矫枉过正,但可能带来逆向的反弹。

  • 标签: 沃伦法院 正当程序 凡俗 偶然 地区性 精神激励
  • 简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刑讯逼供等手段取得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程序和控方承担合法性举证责任的规定,无疑增加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难度。笔者以典型案件为例就被告人以刑讯逼供为由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公诉对策略陈管见,以期能对控方提高应对能力有所裨益。

  • 标签: 证据合法性 调查程序 刑讯逼供 公诉人 非法证据排除 举证责任
  • 简介:避开审级的高低和裁判的先后,应该说,不管是原审法院,法官,还是再审法院法官,他们在独立行使审判权时,法律都赋予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和法定范围的选择权。特别是新的《合同法》给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更大,范围更宽。由于法官个人价值思维方式、认识角度等非法律因素的差异,在法律原则和幅度内,同一案件,不同法官完全可能作出不同的判决。在审判实践中,当原审和再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发生冲突时,程序和时间上具有在先地位的原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尊重和保护,通常被再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予以否定和取代。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夏海玲同志认为:审判监督程序中,应尊重原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标签: 自由裁量权 审判监督程序 法官 尊重 中级人民法院 《合同法》
  • 简介: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被誉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诉讼制度。但我国行政法学界在探讨该制度时总不加区分的使用程序标的和诉讼标的这组概念,导致研究陷入困境,批判该制度的创设缺乏法理依据。本文在正确辨析程序标的和诉讼标的这组概念的情况下,试图通过对域外程序标的理论——原处分主义的引入,来分析我国所创设的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不仅是出于对现实需求的回应,而且还具有根据程序标的决定被告规则这一传统诉讼法理依据。

  • 标签: 共同被告 程序标的 诉讼标的 原处分主义
  • 简介:继戈德伯格诉凯利案将正当程序保护扩展至社会福利领域之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又在马休斯诉埃尔德里奇案中对正当程序的具体衡量标准予以了明确。就程序正当性问题而言,本案的争点为,终止社会保障伤残津贴决定前,是否需要采取正式的听证程序。对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了“情境化”的衡量标准,即行政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条款的要求,需在考虑以下三个因素的基础上,个案化地作出判断:第一,可能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利益;第二,因为现有程序而使相关利益遭到错误剥夺的风险,以及附加的或替代性程序保障所可能具有的价值;第三,政府利益,包括所涉及到的行政职责、采用附加的或替代性程序所造成的财政及行政成本。经过上述两个判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逐渐扩大了正当程序条款的适用范围,同时又确定了灵活的判断标准。

  • 标签: 正当程序条款 听证 衡量标准 伤残津贴
  • 简介:公共利益在实现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尤其是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公共利益的异化、虚化和泛化现象严重,个人利益和政府利益也经常假借、冒用公共利益。程序规范是突破公共利益困境的重要途径,也是公共利益实现的应有之义。我国目前的制度安排和法律实践中忽视了程序规则。公共利益的程序规则包括公开透明的公共利益调查程序、民主科学的公共利益决定程序、公正公平的公共利益审查程序程序规则并非绝对完美无瑕,不能将公共利益的程序正义绝对化。

  • 标签: 公共利益 程序正义 土地征收 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