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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1990年3月3日,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在上海召开了"海峡两岸婚姻与财产继承法律研讨"。参加这次研讨的有来自港、澳、台的朋友,上海市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以及司法界、律师界、经济界、新闻界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共50多人。在目前海峡两岸新的形势下,作为民间学术团体举行这次研讨,有利于推动两岸民事法律问题的研究,增进两岸人民的互相了解,求得共识,促进两岸之间的经济、文化、科技交往的进一步发展,促进"一国两制"的逐步实现。对两岸交往中已发生或将会发生的问题进行研讨,将研讨的结论及成果提供给有关方面作立法或决策的参考,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是两岸法学界团结协作的目的。现将讨论情况综述于后。

  • 标签: 海峡两岸 财产继承 法律问题 研讨会 两岸交往 大陆
  • 简介:郑州仲裁委员会是郑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组建的郑州唯一具有独立裁决权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成立于1999年12月。截至目前,郑州仲裁委员已办理了5000余件案件,涉案标的额近50亿元人民币。案件涉及买卖合

  • 标签: 仲裁委员会 商事仲裁 居间合同 承揽合同 保管合同 合同纠纷
  • 简介: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人权理事的一项重要职权。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首个任满6年的人权理事会成员。一方面,中国积极参与对各国人权状况的审议,发挥建设性作用,恰当运用赞扬、关切、声援与呼吁、询问、澄清、关切和建议等手段,积极开展人权交流、合作、对话与斗争;另一方面,中国也以认真、开放和坦诚地态度接受人权理事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审议。在人权理事普遍定期审议这一人权外交的重要舞台上,中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国应在坚持人权外交的基本立场,总结自身实践经验,借鉴他国的有益经验,不断增强我国参加国际人权合作、对话的斗争的能力。

  • 标签: 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 中国 人权外交
  • 简介:随着中国的法律服务行业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中国法律界与世界的交流不再停留于表面,而是不断地走向深入。为了适应目前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培养一流的国际仲裁员和国际仲裁代理人,且能掌握和熟练运用国际通行规则,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定于2005年3月12~13日两天在深圳举办仲裁理论和实务研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华南分会将具体承办本次研讨。这是继2003年9月、2004年5月该协会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别在北京、上海成功举办两次培训,并授予中国内地两批MCIArb会员资格后,第三次难得的国际仲裁员培训的机会。

  • 标签: 世界经济 协会 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北京 深圳
  • 简介:调研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开展调研工作,一方面可以浓厚法院学习氛围,调动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性,提高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课题调研,加深对实际工作中一些问题的认识并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此,省高院党组经研究,于2002年7月成立了省高院课题调研委员。课题委员会成立后,经高院党组同意,制定并下发了《调研课题委员工作规则(试行)》和《调研课题项目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 标签: 法院工作人员 课题调研 学习氛围 委员会 简介 领导决策服务
  • 简介: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与法治国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两大标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始终伴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为加强经济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1995年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年会暨海南学术研讨会于12月13日至15日在海口市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隆重召开,1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提交论文60多篇。代表们对民商法中的国有企业改革与物权法、合同法的制定等问题进行

  • 标签: 难点问题 中国民商法 统一合同法 物权法 经济法学研究 国有企业改革
  • 简介:过失客观化语境中,责任能力不再是过失构成的逻辑前提,从而丧失了在实证法上加以规定的必要。但责任能力制度原旨在表达对理性能力不及的未成年与精神病加害人保护的价值,不应被完全抹消;相反,这种价值可以通过绝对年龄下未成年人与完全丧失意思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特别免责,以及适当考虑绝对年龄以上未成年人之年龄、智力、经验以型构合理人这一兼容主观的方法得到部分实现。以此去检讨反思《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可以认为,其认定无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构成过失且须因有财产而担责,规定监护人承担无过失责任及被监护人无财产时的单独责任,均有不合法理现实且失于实质公平之嫌。

  • 标签: 责任能力 过失客观化 无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 简介: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中,保证权利入、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者的私人自治,是集体管理得以发挥其制度优势,并在交易成本问题上优于其他类似制度的前提。私人自治的贯彻,既能实现市场供求信息在权利人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及时传递,也能保证定价机制随利用方式的变化灵活调整。由于我国集体管理组织由政府主导构建,因而缺乏私人自治存在和适用的土壤,使集体管理组织在运作中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只有改变公权力的干预,并通过立法将私人自治体现在集体管理制度中,才能真正实现许可效率与传播效率的协调发展。

  • 标签: 著作权集体管理 私人自治 延伸性著作权集体管理
  • 简介:15号指导案例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慎重适用"、"从严掌握"法人独立地位否认的立场,但存在三点不足:一是偏重"人格混同"之构成的论述,而对"人格混同"为何"严重损害"债权人缺乏说明和论证。由此可能产生鼓励法院轻易否认法人独立地位的负面效果。二是"参照"适用《公司法》第20条第3款不符合类推适用的要求。三是将"关联公司"作为认定"横向人格混同"进而否认法人独立地位的约束条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足。

  • 标签: 人格混同 法人 类推适用 关联公司
  • 简介:劳动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多发的纠纷。与劳动合同最相类似的合同无疑是雇佣合同。2001年第1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布了“陈维礼诉赖国发雇佣合同纠纷案”,由于《公报》所公布的案例带有判例性质,该案例的公布,表明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将雇佣合同区别于劳动合同的立场。

  • 标签: 雇佣合同 纠纷案 劳动合同纠纷 判例 审判机关 案例
  • 简介:被告人未经宣誓陈述制度是英关法的一种特有制度。在英关法中,未经宣誓陈述不是证据但却有证据效力。英关法废止被告人未经宣誓陈述制度的做法,反映了被告人在法庭上有真实陈述的义务。大陆法及我国在理论上认为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是一种权利行为,无如实陈述的真实义务,这违背了证据客观性和真实性的要求。

  • 标签: 被告人 未经宣誓陈述 宣誓陈述 作证 真实义务
  • 简介:2017年无线星球与华为在英国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学界和业界的重大关注。本案在标准必要专利所致纠纷的典型范式内构建了诸如“FRAND禁令”等多项处理机制,为FRAND约束下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新的考量路径。然而,本案大胆创新之余也招致了例如管辖扩张和变相强制接受许可等诸多争议。本文旨在通过研析本案的具体操作,并反思由此折射出的此类纠纷的若干新的共性发展态势和存在的潜在隐患,进而思考我国在相关制度方面的选择及应对之策。

  • 标签: 标准必要专利 FRAND禁令 竞争抗辩 管辖扩张
  • 简介:能够引起物权发生变动的法律文书,应仅指分家析产等案件中的形成判决以及强制执行中的裁定。《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虽然对能够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未排除调解书和裁决书引起物权变动的可能性。为避免发生误解,仍有进一步解释之必要。

  • 标签: 物权变动 判决书 裁定书 调解书 仲裁裁决
  • 简介:美国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积累了悠久的历史经验,并处于不断发展和精细的趋势,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Halo案则是标志性判例,对我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根据美国司法实践的成熟经验,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目的在于惩罚与遏制专利的有意侵权,对于侵权者的惩罚应与其过错相适应。以《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为契机,我国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立法需要'正本清源',加重赔偿仅具有惩罚功能,不应以补偿性作为原则;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不应仅以'故意'作为门槛,而应根据案件情况分别适用不同标准。我国司法实践对于专利侵权过错的认定应吸收美国的先进经验,善意相信专利的无效或非侵权的情形应排除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律师意见抗辩'的适用存在一定的条件,其与拒证特权之间的关系需要协调。

  • 标签: 专利侵权 惩罚性赔偿 Halo案 过错 轻率 故意
  • 简介:埃尔文·多伊奇教授是德国当代侵权法的权威学者,其关于过失理论中的内在注意义务与外在注意义务的区分在德国具有重要理论地位。多伊奇教授认为,内在注意义务本质上为一种智识—精神过程(einintellektuellemotionalerVorgang);而外在注意义务体现为能够产生直接外在后果的正当行为。认定过失应当同时考察是否违反上述两种注意义务。此外,违法性及因果关系要件与过失要件时常发生紧密牵连。多伊奇教授明确反对将过失降格为客观的义务违反,仍然坚持传统的三阶层归责理论,尤其是坚持过失中必须具有作为主观性的内在注意义务。在认定责任时,既可以在因果关系要件中考虑特别意外的事件的地位,也可以在过失要件中进行裁量。多伊奇教授上述理论对反思我国侵权法理论不无益处。

  • 标签: 内在注意义务 外在注意义务 过失 违法性 因果关系
  • 简介:我国刑事司法的发展路径已经逐步从对域外经验的关注转变为对符合本土国情之立法规范、实务操作的完善,刑事司法改革的重心亦由浅层面的机制性调整走向深层次的制度性变革。如何从根本上巩固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信力,成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课题。从刑事司法的本质属性及其运行规律的根本角度出发,在证据语境下思考刑事司法改革已成为改革中顶层设计者的必经之路。

  • 标签: 刑事司法改革 刑事证据 中国问题研究 语境 反思 教授
  • 简介:王志强《清代国家法:多元差异与集权统一》一书,在集权统一的政治架构下,分析了清代国家法体系的内部多元形态.该书首先选取清代条例中的地区性特别法和以省例为代表的地方法规这两个切入点,讨论国家法文本上的统一与差异;无论是中央制定的地区性特别法,还是地方制定的省例,都呈现出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之间微妙的互动与相对性.继而通过国家对于民间习俗的态度、运用律例的方法以及成案的效力与作用,考察国家法实践中的统一与差异.清代国家法的多元结构,也体现于部院则例、民族条例和地方政府发布的规范性告示.成案的法律效力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刑部官员援引成案的动机可能是策略性而非制度性的.

  • 标签: 国家法 多元 统一 观察视角
  • 简介:“古文点校”虽然可以体现点校者的选择与判断,并形成智力成果,但点校的目的是复原古文原意,而非刻意改变古文本意、“戏说”古文。如果点校的结果被证实与古文原意一致,该结果作为“事实”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点校结果无法被验证是否与古文原意一致,则点校结果是作者观点的唯一表达形式,根据“混同原则”也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第12条中“整理”一词系对《伯尔尼公约》中“arrangement”一词的误译,不应将点校结果作为“整理作品”加以保护。可借鉴德国等国立法,在《著作权法》修改时增加“对特定版本的邻接权”,以保护点校者的智力劳动。

  • 标签: 古文点校 混同原则 演绎作品 邻接权
  • 简介:一、物权的保护方式与民事责任的关系自《民法通则》系统建立起民事责任制度以来,在法律界已形成“权利-义务-责任”的思维模式,和观察处理问题的方法。民事司法实践中,人们也习惯以“责任”为中心来解决纠纷。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学界对大陆法系民法的普及,尤其是在台湾学者王泽鉴等的相关著作介绍的基础上,实务部门已逐渐接受请求权为基础的思维方法。这种方法的要点在于.请求权是权利作用的枢纽,进而构成贯穿整个民法的线索,在分析案件时必须明确指出支持某项请求权的法律规范(即请求权基础)。

  • 标签: 《物权法》 司法实践 保护方式 民事责任制度 《民法通则》 请求权基础
  • 简介:各国著作权立法都应当遵守《伯尔尼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公约规定了“连结点”以确定一部作品是否应当受到保护,又把公约的成员国分为“起源国”和“起源国以外的国家”为其规定了不同的义务,而作品在这两类国家的保护水平不尽然相同。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的保护都规定在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著作权法(送审稿)》对此进行了修改。一方面删去了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第3款,另一方面其结尾统一修改成了“受本法保护”。这样修改表面上看似符合逻辑,但实际上完全忽视了《伯尔尼公约》的规定。

  • 标签: 国民待遇 连结点 起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