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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788年2月1日,制宪会议代表、后来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弗吉尼亚人詹姆斯·麦迪逊(JamesMadison)以“Publius(普布利乌斯)”——古典作家普鲁塔克笔下一位拯救了共和国的英雄豪杰——的笔名在《纽约邮报》上发表了“致纽约州人民”的“联邦党人第四十八”的文章。这篇论文之主旨在于阐述权力的分立不应达到彼此没有符合宪法的监督程度,麦迪逊围绕立法部门论证了各部门对其他部门的法定监督对于一个自由的政府何以不可或缺。

  • 标签: 联邦党人 重读 危险 《纽约邮报》 制宪会议 弗吉尼亚
  • 简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宪法。将“五位一体”建设的有关内容载入宪法。完善关于经济体制的规定,进一步发挥宪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与确认作用。增加公民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体系。增加“国家安全委员会”一章,确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宪法地位。增加司法制度的授权性和原则性表述,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宪法依据。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两岸关系的定位,修改宪法序言中关于台湾问题的表述。

  • 标签: 宪法 修宪 建议
  • 简介:比较法研究百期之际,蒙王泽鉴先生厚爱,截获先生一宏大作“人格权的具体化及其保护范围·隐私权”。展卷拜读,为其立意、方法、内容和资料慨叹观止之余,亦为今日大陆民法学和比较法学界得一大文窃喜也!不揣冒昧,敢说此文乃该领域鲜见之精湛作品,足可为今日明日法律人治学之范式。就其立意而言,此文绝非就题论题,而是用意高远,不啻在探讨研究具体法律制度原理,更在阐释一种世界观和人文思想,展现一种治学境界,指引一种治学路径。就其方法而言,不仅以理论教条论述之,更以司法判例实证之;不仅有大陆法律分析,更有英美法律概括;不仅对当下问题进行发掘,更对未来问题予以展望。此文既可为比较法学方法的一种示范,又可为民法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一种指引,比较法学和部门法学在此文中得到可谓完美的结合。就其内容而言,大陆有关人格权讨论既久,然深刻者少,而对隐私权如此深入、缜密和充实且有历史感、时代感和立体感之著述至今未见。读之豁然开朗,悟之别有天地。比之时下侵权行为法立法和学术讨论,一望可知深浅,静心研读,必可从中获得良多启发。就其资料而言,远近中外,学说判例,信手拈来,左右逢源,千丝万缕,抽丝剥茧,恰似天地经纬尽在股掌把握之中。治学之如此大气潇洒,细致严密,非一日之功可得,非大家所不能也。感佩之间,谨将此大文一无保留分期献之以飨法学界同仁。此乃本刊百期之荣幸,亦为本刊百期之厚礼。

  • 标签: 保护范围 隐私权 人格权 治学境界 具体法律制度 司法判例
  • 简介:《刑法修正案()》通过增设"第388条之一"专门规定独立的法定刑,且不对原388条作任何修正,这种修正方式是对传统修正方式的突破,必然会导致立法和司法实务出现问题。采用在对《刑法》第388条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将相关修正内容并入该条文之中的方式似乎更为合理。对于《刑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的犯罪以"影响力受贿罪"这一罪名确立最为妥恰。尽管"关系密切的人"与"特定关系人"两概念之间在语义上似乎是一种包容关系,但实质上则是一种交叉关系。对"关系密切的人"之范围应明确加以界定,以谨慎划定受贿犯罪圈,并强调实际存在的影响力对构成受贿犯罪的重要作用。"关系密切的人"既可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也可能成为"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如果行为人为"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人"以外的其他人,其相关行为也可能不构成犯罪。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七)》 立法方式 影响力受贿 斡旋受贿 关系密切的人
  • 简介:歇后语是俗语的一种。纂辑于唐宋明清时期的《杂纂种》中的歇后语,有许多属于法律范畴或与法律相关的内容,涉及到刑事法、民事法、诉讼法、行政法等对应于现代法律部门的各色法律现象,反映了当时人对法律及其运行状况的体验和认识。歇后语中涉及法律事务的,多是“引子”,有时“注释”也涉法。歇后语反映当时社会的主流法律意识和观念倾向,尽管它对某些法律现象的反映有滞后性,个别歇后语也有不精确的情况存在。

  • 标签: 歇后语 法律文化 杂纂七种 法律体验
  • 简介:刑法修正案()对于受贿罪进行了较为明显的增补,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388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 标签: 受贿 共同犯罪 亲属参与
  • 简介:<正>我国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在1983年曾与李双元教授联名撰文,呼吁“应该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这之后的几年中,我国冲突法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就,有关冲突法研究的论文和涉及冲突法内容的著作不断问世,无论是关于冲突法的一般理论还是与我国有关的一些具体的冲突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都有理论突破。我国冲突法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与此同

  • 标签: 冲突法 国际私法学 冲突规范 重大成果 定义问题 法律适用
  • 简介:绑架行为一经完成,绑架罪就属于既遂,而不需要勒索财物行为的实施,更不需要勒索财物目的的实现,这是在绑架勒赎型犯罪之中学界的通说见解。尽管这一观点总体上是合理的,但是还需要细致的论证:在理论上,将绑架行为完成作为本罪的既遂标准需要确立若干的前提;在实践上,树立这一既遂标准也需要解决一些困惑。以刑法修正案关于绑架罪的修改为参照,重新检视绑架罪的既遂标准,并且反思勒索行为完成说这种可能的学说的得失,使得通说的标准能够更为稳妥恰当,是本文的指向所在。

  • 标签: 绑架行为 得逞 复行为犯 主观的超过要素 勒索财物 犯罪中止
  • 简介: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关于偷税罪的规定,存在数额绝对化的缺陷,也有“数额+比例”模式因把比例纳入其中带来的处罚漏洞等问题。《刑法修正案()》虽然解决了数额绝对化的问题,但由于仍然将比例纳入犯罪成立标准中,导致了缺乏理论依据、存在处罚漏洞和处罚结果的不合理等问题。应当把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从偷税罪的成立条件及量刑标准中删除,而在偷税罪中采用单一的相对化数额标准。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函数 偷税数额 比例
  • 简介:党的十三届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了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其中强调要加快经济法制建设,促进经济调控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经济法规体系。这是有待我国广大法律工作者和法学工作者共同努力构筑一项重大、艰巨的社会工程。为此,本刊编辑部于1991年1月18日特邀请在京部分民法学、经济法学的专家学者,座谈如何贯彻党的中全会的精神,实现《建议》提出的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加快经济法制建设的任务,并推进民法学和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下面是几位学者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 标签: 经济法制建设 民法学 涉外经济法 经济法学 理论研究 法律工作者
  • 简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理论上研究甚多,但分歧也甚多,其中尤以该罪行为本质的分歧为甚。《刑法修正案()》修改后,因为对该罪行为本质的不同理解而产生不同的判决,给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为本质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素材,也由此对已有的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行为本质理论提供了实践检示的机会。经过实践检示,该罪的行为本质不是"不能说明",而是拥有巨额不明来源财产的行为。

  • 标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本质 实践检示
  • 简介:2006年7月10日至13日四天,由中国法学会和亚洲与太平洋法律协会(简称亚太法协)共同主办、内蒙古法学会和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共同承办的第七届亚太法协商贸法国际研讨会暨亚太法协中国分会成立大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20多个省(市、自治区)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亚太法协主席李廷勋(韩国人)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 标签: 中国法学 国际研讨会 成立大会 内蒙古 亚太 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