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了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而建立的内部管理系统,也是确保单位目标实现的保障机制。2015年12月末,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基础上,要求内部控制覆盖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2016年和2017年又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试行)》,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制度体系已趋于完善。现阶段事业单位内控建设虽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规范性文件中的很多要求尚未落实,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文章在这一背景下,针对事业单位缺少内部控制建设意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差、没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方法及内部控制机构与人员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在对其成因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提出如何提高领导重视程度、提高人员素质水平、正确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和建议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并行等对策,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简介:隋唐五代是我国古代买卖活动比较活跃的一个时期.根据买卖活动主体、买卖标的物、买卖过程等的不同,这一时期的买卖活动可分为国内买卖与国际买卖、民间买卖与官民买卖、本人买卖与代理买卖、定点买卖与流动买卖、动产买卖与不动产买卖、一般买卖与抵押买卖、货币买卖与物物交换等多种类型.在长期商品交易的过程中,隋唐五代形成了许多买卖的原则和程序,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牙人中介、讨价还价、签订契约、瑕疵担保等重要程序.为了维护正常的商业秩序,保证国家的安宁与和平,增进皇朝自身的利益,隋唐五代各朝曾对买卖活动进行了多方面的法律控制,包括严禁破坏市场秩序、控制买卖活动主体、限制买卖活动标的、约束买卖活动中介、加强买卖程序管理、禁止无端违毁契约、整顿官民买卖活动等.只是这些控制并没有完全得到贯彻和落实,有的甚至流于形式.这成为隋唐五代时期买卖活动之法律控制的一大败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