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平公正待遇与征收补偿规定是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基本条款,也是涉及文化保护的国际投资争端中的争议焦点。前者广泛存在于媒体领域等带有文化因素的国际投资案例,后者目前主要出现在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投资争端中。公平公正待遇并不限制东道国基于文化产业特性采取特殊规制的权利,但要求通过透明及可预期的国内政策法规体系来保证文化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国内措施在实施层面应保证具体程序的非歧视与不武断。大多数投资协定都对征收行为设定了公共利益保护的合法条件,以UNESCO相关公约所确立的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义务正日益成为东道国将保护文化作为公共利益选择的国际法依据。一方面,对文化遗产间接征收的认定上,纯粹效果标准占据了主流;另一方面在补偿义务及标准的确定上,并不能因保护文化遗产而豁免于补偿义务,但可以考虑因此而削减补偿数额。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国务院最近决定,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就实施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执行的地域范围可执行本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西部地区是指: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税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实行减低税率(包括减按15%税率和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地区,即除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沿海开放城市、省会(首府)城市、沿江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沿边开放城市(县、镇)等地区以外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