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交通行业迅速发展,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兴建的铁路越来越多。铁路已经贯穿祖国各地。而在铁路交通发展迅速的今天,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至关重要。铁路交通的迅速兴起给铁路行车设备的检修及保养均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新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满足铁路运输需求,并为铁路高效的运输提供良好的设备保障,这就要求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要高效准确的进行设备维护,因此铁路施工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出现及完善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本文通过对铁路运行日常流程进行分析,进而总结出铁路施工目前存在的问题,最后对施工组织管理信息系统需实现的功能进行探讨。
简介:在公司法上,我们对股权的理解往往习惯于将其解释为实体性权利,但股东权利日益呈现出复杂的结构、越来越多地包含着两个层级——实体性权利(狭义股东权)与救济性权利(股东诉权)。实体性权利多直接在公司法中予以安排,而救济性权利则可能在公司法中以相对独立的权利形态出现(例如,股东代表诉讼权),也可能在公司法及其他程序法(民诉法)中隐含地存在。前者我们称为股东的明示诉权,后者称为隐含诉权。民诉法中的隐含诉权兼具公法与私法权利的性质。公司法理论界在讨论股东权利滥用问题时,倾向于将被滥用的股东权利局限于实体性权利,例如,有关法人人格否认案件的讨论,多与股东滥用实体性权利相关。雪莱特公司案表明,股东所拥有的程序性救济权也存在滥用之可能,该案在如何界定股东滥用诉权方面较具典型性和示范性,在认定股东是否构成滥用股东权利的纠纷中,既要看权利人有无滥用权利的行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更要重点考察其行使权利的背景、客观方式和结果,通过外化的行为推定其目的从而准确界定权利滥用的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