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到本世纪末使全国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是邓小平同志70年代末提出、党的十二大和十三大确定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党的第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到2000年实现农村小康的具体要求。即:“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基础上,使广大农民的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逐步实现物质生活比较富裕,精神生活比较充实,居住环境改善,人口素质提高,公益事业发展,社会治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