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型超市对供货商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国内、国外都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是,国外的大型超市收取的上架费是以促进创新和产品销售为核心的,而中国的大型超市的入场费则演变为了以"国际惯例"为幌子的非法行为。本文通过对超市收费的深入分析,揭示超市行为的经济原因,并探讨如何进行法律的规制。
简介:超市自动存包服务的法律性质应当视顾客的行为具体分析:当顾客进入超市消费成为消费者时,自动存包服务是商家的附属服务,消费者寄存物丢失毁损的,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赔偿;当顾客进入超市尚未消费而未成为消费者时,超市自动存包柜服务是商家的先契约义务,其利用超市自动存包柜寄存的物品发生丢失毁损的,顾客可以依据《合同法》,诉之法院获得赔偿.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当然也更应是诚信经济。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体,没有企业就没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企业诚信是企业维持其长久发展的重要条件,没有诚信就没有市场经济秩序,整个社会的和谐和健康发展就难以实现。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2月27日上午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网友在线交流时对于大学生就业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谈到,社会的诚信现在影响了我们整个社会的进步。企业诚信作为社会诚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业已成为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
“家乐福”超市收费之分析
超市自动存包服务法律性质探析
我国现行市场经济运行中企业诚信领域存在的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基于家乐福等超市价格欺诈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