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多”和“来”都能用来表示概数,前者表示比前面的数词所表示的数目大,后者表示接近于前面的数词所表示的数目,可能略多,也可能略少。虽然“多”和“来”有共同的义域,但它们分布的情况并不完全一样,即不是完全对应的。例如,我们可以说“三十多斤”“三十来斤”,但是我们可以说“一斤多苹果”,而不能说“一斤来苹果”。搞清楚什么情况下可以用“多”,什么情况下可以用“来”,不仅有利于认识汉语的语法现象,同时,也有利于我们的汉语教学工作。关于“多”和“来”的分布情况,吕叔湘先生早在1957年就撰文作了专门研究,以后,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义》、刘月华先生的《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吕叔湘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等也都作了不同程度的论述,其中吕叔湘先生的论述最为详细。吕先生在《数量词后的来、多、半》一文中,把“多”和“来”的分布情况归纳为以下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