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患者使用口服避孕药与放置宫内节育器的的避孕效果比较。方法将2014年1月-2015年1月间我站收治的有避孕要求的患者136例。将使用口服避孕药的避孕患者分为观察组,将放置宫内节育器的避孕患者分为对照组。其中观察组中76例避孕患者中有40例患者使用长效口服避孕药,口服复方炔雌醚片,首次服用在在月经来潮后第5天以及第20天各服用一片,之后每月在月经来潮第20天时服用复方炔雌醚片。观察组中的另外36例有避孕要求的患者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口服屈螺酮炔雌醇片(优思明),在月经来潮第一天开始服用,连续服用21天,停药7天为一个周期,下个月按照服用周期开始服药。对照组则在有避孕要求的60例患者体内放置宫内节育器。通过不同的避孕手段,比较两组患者的避孕有效率,不良情况的发生率以及宫外孕发生率来选择有效的避孕措施。结果通过对患者当月及随访调查发现,对照组中的避孕患者的避孕有效率低于观察组,不良情况发生率高于观察组。观察组中的患者宫外孕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中的避孕患者。结论通过对本次实验数据的分析,两组避孕方式皆为有效手段,但口服避孕药在避孕有效率、不良情况发生率方面优于放置宫内节育器。针对不同患者选择有效的避孕手段是十分重要的。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研究不同紧急避孕救助方法的临床实施效果。方法择取我中心及顺德区10个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接诊的300例无保护性生活或避孕失败且使用紧急避孕药、放置宫内节育器要求紧急避孕的健康育龄女性,随机将其分为三组,其中I组(53例)实施米非司酮避孕、II组(182例)实施左炔诺酮避孕、III组(65例)实施宫内节育器避孕,观察三组间有效避孕率。结果三组对象避孕有效率分别为98.11%、98.35%、100%,组间数据比对,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对下次月经影响方面,三组均较为轻微,对比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米非司酮、左炔诺酮、宫内节育器三种紧急避孕措施均具有安全、有效、便捷等特点,临床可根据对象实际需求合理选择紧急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