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王国维先生将甲骨文中某一类符号认定为"夔"即"嚳"字,并认为"夋"(即俊)字是"夔"字讹误的结果。同时,他又接受春秋以后众多注家观点,将"嚳"与古代某些文献中的告、俈、诰字认定为同一个字,这一认定具有较高权威性。文章从字构形与字义角度,论析甲骨文中被王国维认定为"夔"(即"嚳")的字符从构形角度看,其本字应该认定为"夋"(即俊,帝俊),"夔"字义项与"夋"多有类同,应该是"夋"字构形在后世繁复化的产物。同时,在甲骨文中,"告"字的字义与"嚳"无关,由"告"字衍生的告、俈、诰等字本义都和"嚳"没有关系。后世文献中作为商人高祖的"嚳"在商代并不存在,商人甲骨文的高祖是"夋"(即俊),后演化为夔,嚳是周初出现的称谓,是周人为了在意识形态的神话层面颠覆商人神话中商周地位等级而从"夔"字衍生的一个神帝。而舜则是周人去神话化、神话历史化过程中,由商人神话至上祖神帝俊转化为历史传说人物的结果。
简介:长期以来,由于缺少学术共同体、共享的价值追求、公认的研究范例和评判尺度,以及非科学地使用研究方法,致使教育学研究成果精品少、无积累,研究基础没有增厚,缺乏实质性进展。借用科学革命的视角,教育学目前正处于“前科学”阶段,无法就基本概念、主要命题、研究成果等达到共识。西方教育学研究历经了“哲学思辨范式”、“科学实证范式”和“诠释规范范式”,而中国教育学研究则经历了“教科书范式”、“教科书改革范式”和“后教科书改革范式”。基于目前我国教育学研究中产生的“思辨研究范式”、“量化研究范式”和“质性研究范式”的萌芽,通过进一步改革现行教育科研管理体制、加强教育科研机构自身建设、重塑研究主体、促进教育学派的形成等途径,使研究范式的萌芽健康成长,就成为促进教育学研究取得实质性进步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