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威权压制是一种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源自于审级制度的"潜规则"。它是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上诉管辖权为基础产生的一种威慑效应,上级法院据此"压迫"下级法院,使之尽可能地作出与上级法院步调一致的判决。该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并基于其自身运行模式的差异分为四种类型,其中正态的司法威权压制有"法治威权压制"和"无知之幕威权压制",变态的司法威权压制有"个案性的变态威权压制"和"制度性的变态威权压制"。在该"潜规则"引导下,我国法院在司法运作过程表现出"请示冲动"、"调解冲动"和"土政策冲动"三种较为典型的倾向。本文分析了这种司法现象,并提出了关于司法威权引导的若干具体思路。
简介:在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中,只有特殊地域管辖才受到案件涉网络性质的影响。造成影响的直接缘由是迥异于现实空间定位规则的以TCP/IP协议簇为核心的网络空间定位规则,法律事实发生地与法院辖区间的原本关联被切断。这种影响的直接表现是在涉网络案件中是否需要剔除或增设管辖连接点,以及如何结合网络空间定位规则,重新建立法律事实发生地与法院辖区间的直接关联。网络空间具有"技术——社会"的双重结构特性,涉网络案件管辖问题的解决,应在网络空间的社会性的基础上,参酌技术性,主要以法律解释的方法对传统规范进行改良。在涉网络合同案件中,经由规范解释便可解决问题,而在涉网络侵权案件中,还需要对规范加以修正,建立"实际发生损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