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群体性纠纷多发的背景下,深入挖掘示范诉讼的存在价值,将其积极运用于民事诉讼领域,是当前纠纷解决的必然要求。从价值维度来衡量,示范诉讼机制的运行,应达到促使裁判一致化、提高诉讼效率的效果,并在程序进行中注重发挥法官的诉讼指挥权和公共政策的延伸功能。在将示范诉讼从学理上划分为“部分请求型”、“先决关系型”和“同类纷争型”并提炼实践中各种准“示范诉讼”形态的基础上,应当从示范诉讼的各个价值维度出发,细化、充实示范诉讼的程序规范。这一思路可以延展为两个操作层面:一是由双方当事人缔结各类示范诉讼契约,如“示范判决拘束力协议”、“停止争讼协议”、“示范诉讼当事人择定和权限的协议”等;二是由法院适度行使诉讼指挥权,依职权择定示范诉讼当事人,采取优先审理等效率策略,并对未出庭当事人的利益予以关注和保护。
简介:"限塑令"的出台体现了治理"白色污染"的需要,然而,它忽略了社会规范的作用,难以获得公众的信仰,以致在实施过程中步履维艰。"限塑令"提高了执法成本、增加了交易费用,并为寻租提供了条件,面临被"架空"的命运。通过行政规制实现"限塑"相对于其他方式具有优越性。要实现"限塑"的目标,从目前来看,在生产环节需要对生产商征收污染税,在销售环节需要确立塑料袋押金制;从长远来看,则需要寻求环保而且低廉的替代品。对"限塑令"的分析提供了法律如何避免被"架空"的启示:应当充分关注社会规范,法律特别是控制有害行为的法律必须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重视对意识形态的投入,从而确保一部法律能够增进社会福利。
简介:如何对金融保险服务课征增值税是增值税制度构建的重点与难点。本次'营改增'就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然而,金融保险服务的增值税规则散见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改增'改革所制定的各个规范性文件中,规则简约而粗糙。作为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金融保险服务,尽管存在一个确定的核心领域,但却存在大量似是而非的模糊地带,在增值税课征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的争议。大量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待遇并不明晰。更重要的是,本次'营改增'改革依然未能彻底解决金融保险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的问题。因此,本次改革将金融保险服务纳入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仅仅是制度构建的起点,未来仍有必要对此制定更加明晰而具体的规则,确保金融保险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进项税额的全面抵扣,以真正实现增值税的税收中性的目标。
简介:在中国,“情理法”观念或思想贯串古代、近代、现代三个时代.近代沈家本、现代谢觉哉,各代表一大转捩点.处在中西、新旧两个转捩点上的沈家本,一方面努力寻找中西法律、法学之“形成基础”的差异性一经验与学理,俾其互补;另一方面更注意发掘中西法律、法学之“构成基础”的共同性-情理,使其互鉴;得出“新学往往从旧学推演而出”,“然大要总不外‘情理’二字”,及“无论旧学、新学,不能舍情理而别为法也”的重要结论,并提出“融会贯通”中西的策略,形成了建基于传统并希图超越传统的新型“情理法”观.“情理法”是古代中国的法哲学问题.当今的我们,要促进这一具有深厚历史积淀的思想、理论得到拓展、升华,使其在全新的环境下得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