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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个结果
  • 简介: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金融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江苏省高级法院经济庭组织力量赴南京、无锡、苏州、江阴、常熟、张家港等地,对当前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金融纠纷不仅在数量上...

  • 标签: 金融机构 纠纷案件 票据基础关系 委托贷款 金融监管 金融犯罪
  • 简介:2000年9月30日,原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县街储蓄所主任左静到其姨娘韩志全家揽存(此前左静曾与韩志全有过揽存行为),称到中国银行存款利率高,且不交利息税,骗得韩志全信任,韩志全遂从乐山邮政演武街储蓄所和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取出10万元在家里交给左静,左静用同年9月29日事先办好的以王明英名字填写的一张定期存款开户单,套出了(98)川字第2279972号空白定期存单,并手书填写上“存入日期2000年9月30日,户名韩志全,存款金额10万元,年息3.5%”等内容,并偷盖了储蓄员罗娟、董云嘉的私章后交给韩志全。左静收款后并没有入银行帐,而是用于自己炒股,银行帐上只有以王明英名义存入的100元。2001年4月29日韩志全持存单到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提前支取不能而发生纠纷。左静现已因此行为被判入狱,罪名为诈骗罪。

  • 标签: 存单 王明 储蓄所 诈骗罪 储蓄员 罪名
  • 简介:当前,关于原则监管模式和规则监管模式孰优孰劣的争论基本上忽视了金融监管模式发展的新动向。在美国,形成了一种新的制度监管模式。据此,证券交易委员会和金融业监管协会等监管机构要求监管对象建立合规总监制度、合规政策和程序制度、自查制度、合规总监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制度以及职业道德守则制度等一系列合规制z度,并通过解释、指引和专家意见等形式指导监管对象自主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制度监管模式将强制性的合规制度与监管对象自主确定的实施方法相结合,有助于解决诸多全球性的监管难题,例如打消监管对象关于竞争对手在合规方面'搭便车'的顾虑,尊重各国特殊的监管目标,能够适用于不同规模和资源的金融机构或者金融市场,为金融监管制度建立不断自我完善的机制,促进来自新兴市场的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市场等。全球性的合规制度体系依赖高度专业化的合规人员,这一体系有助于增进相互信任和信心,能够在尊重各国特殊监管目标的同时,协调当前多元化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构建全球性的证券市场,因而有着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

  • 标签: 金融监管 监管模式 制度 合规
  • 简介:近年来金融的快速发展甚至开始脱离实体经济以"虚拟"的形态运行,使人们认识到金融的资源属性。金融不再仅仅是单纯的符号、服务、中介,而是人类社会一切资财之源,是核心性资源,是需要独立配置的领域。按照"三三理论",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的过程中存在"三个缺陷":市场障碍与风险,市场唯利性,市场宏观运行不稳;国家针对市场缺陷分别采取三种方式:金融市场竞争规制与金融监管,兴办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调控。金融领域国家调节与市场配置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而是互相配合。国家调节与市场配置的配合具体在基础性金融资源、机构性金融资源和金融商品资源三个层面展开。

  • 标签: 金融资源 市场配置 国家调节
  • 简介:本文通过对日本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背景的介绍、展现了日本金融改革由渐进到“金融大爆炸”的演变,并进一步探讨了由此所带来的日本金融监管体制从分业经营的大藏省向混业经营的金融厅监管模式的转变以及日本这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封我国金融法制建设所带来的启示。

  • 标签: 日本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混业经营
  • 简介:回顾我国金融刑法的发展趋势不难发现,立法者采取了一种迅速扩大金融犯罪圈并加重对金融犯罪处罚力度的重刑化立法政策。针对目前刑法规定的情况,有学者指出,我国金融犯罪在发展中存在明显的攀比现象,立法者不仅不断地扩大了金融犯罪的范围,

  • 标签: 金融刑法 新语境 金融犯罪 发展趋势 立法政策 处罚力度
  • 简介: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行业和金融结构有巨大的促进和变革作用。一直以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约着经济整体发展,而民众投资渠道极其有限也长期受到诟病,整体来看金融管制非常严格,金融行业并未实现完全的市场定价机制。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让广大小微企业和需要资金的个人,能通过市场机制以较短时间、较低成本取得融资,这给互联网金融的破茧而出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当然也与我国并未彻底完成利率市场化、完成金融市场改革有关,从现实意义上说,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为我国金融发展打开了另一扇窗,也被誉为一种具有变革性意义的金融创新。

  • 标签: 市场定价机制 变革作用 投资渠道 变革性 破茧而出 征信
  • 简介:国外金融监管经历了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到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变革。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最终发展趋势上看,亦将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变革到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当前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适合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业发展状况。但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着的许多问题,我们还应当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加以完善。

  • 标签: 金融监管 金融管理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督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 简介:目前碳金融发展存在三大风险阻力:《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不明确及发达国家单边主义的政策风险,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巨大的减排压力及CDM项目不可预期的变动;创新碳金融项目本身运行过程中存在项目风险;市场不成熟而出现市场交易平台、交易对象、交易对价等市场要素风险突出。面对碳金融发展道路上的“三大坑”,应有的解决思路是回归到法律层面寻找出路,建立碳金融风险的法律监控防线。首先,面对政策风险,可以政策扶持直接应对变化,并重塑清洁发展机制的法律制度;其次,面对项目风险,可以从认证层面、融资层面、检测层面建立多元化项目保证机制;最后,应对市场风险,要从政府与行业共同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及碳金融信用评级法来构建市场风险监管体系。

  • 标签: 碳金融 风险监控 法律规制
  • 简介:金融法律制度根源于金融市场运行中自发生成的交易规则,金融立法应该是演化的而不是人为设计的。完善中国的金融法律制度,应当确立一种以自发演进为主兼有人为设计的生成模式。

  • 标签: 金融法律制度 法的生成 自发性 演化性
  • 简介:商业预付卡正在成为一个部门的“货币”,它的积极方面在于可以减少现金的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繁荣、便利企业获得现金流,对消费者和商业机构都有利。但由于我国的人工成本低,服务部门的员工加班产生的超额价值没有被购买,因此服务部门发放的预付卡会产生净增加的支付手段,弱化中央银行调节货币的功能。鉴于预付卡的负面影响,例如对于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的状况缺乏监管和治理、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助长腐败等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对预付卡进行规制,但由于此现象背后深刻的社会原因,管理效果欠佳,只有解决商业机构资金运作的难题才能从根本上管理好预付卡市场。

  • 标签: “部门货币” 预付卡 支付手段 资金融通
  • 简介:金融犯罪惩治规制的国际化,是20世纪末以来出现的客观现象,也是今后的发展趋势。笔者参照现有的惩治金融犯罪的国际性协议和惯例,提出金融犯罪惩治规制国际化的衡量标准。用该标准对照我国现有的立法和司法制度,可以找出差距,从而在惩治的技术、理念、配套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参与国际合作的程度等方面,予以改进和完善。

  • 标签: 金融犯罪 洗钱犯罪 国际刑事法院 上游犯罪 国内犯罪 司法合作
  • 简介:在风险社会中,风险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核心话题。法律和金融都是制度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风险和法律、风险和金融都存在着显见的互动关系。金融法是风险管理法,在风险社会的背景下有必要从金融法的理念、金融法主体制度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反思和重构。

  • 标签: 金融法 风险 金融创新 法律风险 风险管理
  • 简介:随着全球金融业信息化和网络化不断发展,个人金融信息侵权行为不断增加,这不但会侵害客户合法权益,也会增加金融机构诉讼风险和运营成本,进而影响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安全稳定。本文立足于基层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方面的具体实践,深入分析当前个人金融保护工作面临问题,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完善和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建议。

  • 标签: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国外经验 实践探索
  • 简介:金融犯罪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建立而逐渐形成的一类新型犯罪。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在金融领域内的犯罪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刑法并未将金融犯罪单列章节加以规定,金融犯罪是包含在经济犯罪中的一类犯罪的总称。

  • 标签: 金融犯罪 破解对策 经济犯罪 新型犯罪 金融市场 金融领域
  • 简介:<正>一、发展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实意义随着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兴起,金融领域的竞争日趋国际化,为了使本国的金融机构在全球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大多数国家都相继放松了金融管制,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的业务渐趋融合,混业经营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而我国金融业目前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从而使得我国金融机构规模偏小、创新能力不足、整体竞争力较差。加入WTO以后,中国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将逐步扩大,大批外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将会以独资或者合资的形式出现,几乎是单一资本、单一业务范围的中国金融业将如何面对这些以混业经营为背景,实力雄厚、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的"金融航母",

  • 标签: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管制 分业监管 风险控制 金融机构 金融监管当局
  • 简介:金融衍生交易的破产豁免规定是否能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呢?目前,有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破产法中的终止条款是为了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完整性,以避免因债权人个别的请求支付而危害其他债权人的整体利益。譬如,在美国《破产法典》中,给予破产约定条款特殊对待,在破产发生时债权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请求债务人进行没有到期的支付,这就使金融合约的债权人有优于其他债权人的提前请求支付的权利。AIG和贝尔斯登公司正是在衍生品市场的交易中失败导致其破产.但是二者无法有效利用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阻止衍生交易的债权人请求支付或者终止他们之间合同的要求。

  • 标签: 金融衍生交易 破产保护 法律规则 系统性金融风险 破产法典 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