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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权保障和宪政制度的建构及其运行,依赖于政治统治模式的选择和变迁。在支配社会学的理论视域中,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宪政结构中的统治支配模式,呈现出法理支配初建、卡理斯玛支配兴起和法理支配重构的脉络。与此相应,新中国人权事业也经历了否定之否定的历程。以理性为基础的法理支配与执政党的宗旨和理念存在内在的统一性。因此,社会主义法理政治统治和人权保障在我国的最终建构是历史的必然。

  • 标签: 人权保障 宪政 支配社会学 法理型支配 卡理斯玛型支配
  • 简介:本产品主要用于公安、海关、边防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在现场初步鉴定非法贩运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大麻等麻醉毒品。.检测方法包括荧光反应、化学反应和薄层检验3种,具有灵敏、准确和快速等特点。使用毒检管能在2~3分钟内预测有无上述麻醉毒品存在。如出现阳性反应可

  • 标签: 现场检验 荧光反应 在现场 阳性反应 紫外荧光灯 卫协
  • 简介:在我国法院里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以前为了表示其是人民的勤务员、公仆,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僚,称“审判员”,而不称“××官”。后来为了与世界上的先进理念接轨,表示审判人员之间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制定了《法官法》,将原来的“审判员”改称为“法官”,并在法律上将法官分为若干等级。

  • 标签: 《法官法》 审判员 人民 审判人员 审判工作 公仆
  • 简介:MN血型抗原物质在许多特性上类似于ABH血型物质,同为脂溶性的红细胞膜抗原,对酸、碱、高温等均有较强的抵抗力。经本室实验研究,血痕中的MN血型物质的检测同ABH血型物质一样,其抗原、抗体的吸收反应可发生于固相与液相界面间,即该反应为一种界面现象。界面发生的反应是很快的,据此提出一种快速检验法:以氨水浸出血痕制膜(固相),可迅速吸收抗体(液相),然后用热解离法定型。

  • 标签: 离法 血型物质 界面现象 血型抗原 膜抗原 检验法
  • 简介:持有犯罪是一个在刑法理论上备受关注的问题,学者也有许多争议,例如,如何界定"持有"的行为属性,持有犯罪的定义、范围等.但是,从立法意图、规范角度如何评价持有犯罪,持有犯罪范围是否应该扩大,学者关注不多,文章通过分析论证,指出持有犯罪立法意蕴存在偏差,罪刑规范设计存在缺陷,持有犯罪立法不应扩张,我国刑法典不应过多规定持有犯罪.

  • 标签: 持有型犯罪 立法 刑法 量刑
  • 简介:我国没有在《继承法》中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责,导致实践中即使立遗嘱人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其亦无法完成遗嘱所指定的执行任务。学界多主张赋予遗嘱执行人管理遗产的权利,英美法赋予遗嘱执行人以管理清算权责;大陆法系的法国仅赋予监督保全之权责;采当然继承模式的日本法建立了以管理清算为核心的遗嘱执行人的权责,却在实践中引发了与继承人管理清算权责的冲突。我国在遗嘱执行人权责内容的立法选择上,应注意避免日本法上的问题,可由立遗嘱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赋予遗嘱执行人管理清算抑或监督保全之权责;在立遗嘱人未予明确时,法定遗嘱执行人的权责为监督保全,以避免和继承人的权责发生冲突。

  • 标签: 遗嘱执行人权责 遗产管理人 管理清算模式 监督保全模式
  • 简介:对于社会组织的管理,最重要的是转换管理思维,从控制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努力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方面要促进社会组织行为公开透明,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另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的重点应转移到事后监管上。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持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释放社会活力。

  • 标签: 服务型管理 社会组织 控制型管理 政府管理部门 管理思维 良好环境
  • 简介:1949年以来,中国司法经历了某种范式性转变。法理学教材中的法律适用理论为这种转变奠定了最一般的理论基础,从而可以将中国司法理论的转变概括为从强制司法到权威司法的转变。强制司法的母体是20世纪40年代和20世纪50年代苏联的法律适用理论,中国法理学在继承这一理论母体的基础上,形成了强制司法,它具有强制性、工具性和阶级性。从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强制司法逐渐演变为权威司法。权威司法具有权威性、目的性和专业性。当前,权威司法仍面临着一些需要解答的问题,因而也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 标签: 法律适用 强制型 权威型 司法 法理学
  • 简介:人类磷酸葡萄糖变位酶I(PGM1)及酯酶D(EsD)在人类遗传学、法医学和临床医学中具有重要价值。为了获得本地区人群PGM1及EsD的基因频率,为亲子鉴定及案件的审理、诉讼提供依据,作者收集驻马店地区中心血站及驻马店地区人民医院血库206份无关健康献血员的血液。采用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使用的琼脂糖-淀粉混合凝胶电泳法,对其进行了PGM1和EsD

  • 标签: 分布调查 EsD PGM1 汉族群体 人类遗传学 健康献血员
  • 简介:在ABO血型检查中,遇到表里两种试验不一致的二例,研究了不一致的原因,进行了判定的试验,现将结果报告如下:假若检验方法没有错误,则表里不一致的原因可解释为在于血球方面或在于血清方面。按各项检查结果,第一例在血球方面,第二例则认为是由于血清方面的异常。

  • 标签: ABO 血清型 球型 表里不一 检验方法 追踪调查
  • 简介:GIirl—Alert等根据所积累的12年实验资料以及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较系统地报道了部分常见药物和化学制品在血液、尿及其他体液中的治疗量(正常量)、中毒量和致死量。这对有关专业检验人员在判断是否中毒死亡时有一定参考价值。

  • 标签: 中毒量 致死量 化学制品 中毒死亡 ALERT 专业检验
  • 简介:现行刑法所确定的众多犯罪中,持有犯罪以其鲜明的特征而区别和独立于作为和不作为这两种犯罪行为的方式.使我国刑法理论中犯罪行为方式的划分方法实现了从"二分法"到"三分法"的演变,在犯罪构成上具有重要的立法论意义.本文拟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其进行评析.

  • 标签: 刑事政策 持有型犯罪 堵塞犯罪构成
  • 简介:用一般照相方法提取圆柱客体上的指纹容易产生变形,给指纹的比对认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而采用计算机数字图像技术,用Photoshop中的变形滤镜对提取的指纹进行处理,可以使指纹的变形得到精确的校正,方便了此对认定。

  • 标签: 圆柱型客体 指纹 认定 照相 一般 比对
  • 简介:在禁止流押、流质的背景下,学者对买卖担保的解释路径进行了诸多尝试,但并未形成共识,对各种路径进行梳理及分析实属必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买卖担保合同仅具有债权效力,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通过买卖合同实现债权担保。债权人所获得的所有权是担保性所有权,因此在所有权变更登记后,得就该担保标的优先受偿。基于买卖合同而履行的房屋备案登记行为或预告登记行为等合同公示方式,虽未使买卖担保具有物权效力,却已使合同具有了对世性,在功能上为主债务届清偿期后债权人就房屋优先受偿提供了保障。

  • 标签: 买卖型担保 流押条款 担保性所有权 公示方式
  • 简介:一、约会强奸犯罪的概念及特征相对于“典型强奸”而言,约会强奸极具争议性。关于约会强奸的概念在界定上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即狭义的约会强奸与广义的约会强奸。狭义的约会强奸指发生在有恋爱关系的两性之间的强迫性的性交行为。

  • 标签: 强奸犯罪 约会 恋爱关系 争议性 强迫性 概念
  • 简介:对于转化抢劫罪是否存在既未遂不同犯罪形态及划分标准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界也众说纷纭,造成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标准予以认定,加上个案复杂性,更使转化抢劫罪的犯罪形态判定问题成为难点。本文从转化抢劫罪犯罪形态划分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及现实依据几个方面予以研究。

  • 标签: 转化型抢劫罪 犯罪形态 理论基础 标准
  • 简介:在政府职能定位和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建立一系列行政评价机制,完善参与行政,是实现公共利益这一行政活动的最高目的的基本保障。在行政评价和参与行政方面,发达国家已有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值得正在引进行政评价机制的中国予以关注和借鉴。确立解消信息非对称性的信息公开、信息发送机制,是实现参与行政评价的前提条件。政府应当在履行公开信息和说明责任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市民参与行政评价进行技术支援,提高相关主体的“掌舵”技能,支援相关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参与。要赋予行政评价更进一步巩固的地位,使其成为具有实效的制度,行政评价的法制化是首选的途径。

  • 标签: 行政评价 参与型行政 信息公开 说明责任 外部评价
  • 简介:我国传统罪数理论对罪数体系与竞合体系混为一谈。实际上,罪数体系是自然行为到构成要件的涵摄过程,竞合体系解决同时符合数个构成要件的问题。日本罪数体系中竞合部分狭窄;德国竞合体系缺乏目的导向,均存在疑问。目的导向的竞合体系,意味着将相同处罚原则的概念归纳。想象竞合、牵连犯采取"从一重处"原则;法条竞合中的特别关系应当遵守"重法优先"原则,补充关系、择一关系、加重情节、通过犯都处于特别关系的延长线上,和特别关系同一处理;吸收关系应当遵从"从一重处"原则。因此,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牵连犯、吸收关系无需区分,只要案件事实符合数个构成要件且自然行为的主要部分重合,就采取"从一重"的处罚原则。

  • 标签: 竞合论 罪数论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从一重处
  • 简介:寺田浩明对中国传统法进行总结,提出了“非规则法”的概念。这一概念与西方“规则法”相对,从法内部视角出发,揭示出中国司法的普遍主义理念,归纳了中国法的整体共性。基于“非规则法”的类型化指向反观西方,其规则法的适用也存在不少“非规则”的要素,可见其概念本身具有一定局限性。从求异和求同两种思维取向下进一步追问,则中国法“重刑轻民”、法律共同体缺失、特定“信念、神话或意识形态”作为法正统性基础的成因,以及西方的疑难案件处理方式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思考。“非规则法”概念固然存在以西方为标准参照、“非此即彼”的两分局限,但仍充分展示了在多元立场下重新认知非西方法律传统的积极努力和探索方向。

  • 标签: 非规则型法 中国法律传统 中西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