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作者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单位,下同)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的规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单位对著作权属于作者的职务作品所享有的利益,主要是通过行使优先使用权来实现的。现实中,尽管作者对该职务作品可以通过行使著作权实现其利益,但作者利益和单位利益之间始终不平衡。
简介:为进一步规范和净化首都版权市场秩序,巩固市场整治的成果,防止盗版制品的反弹,2004年11月,北京市版权局推出了“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认证体系,及时向广大市民推荐“正版产品销售”主渠道,缔造放心购物环境,以引导市民“购买正版,使用正版”,倡导“使用正版光荣,购买盗版可耻”的社会正气,进一步压缩盗版的市场空间。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从民办非企业单位涉诉情况谈起由于我国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现行国家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大部分地方立法中,没有关于商事主体的一般性规定,"商事主体"至今还是一个学理概念。实践中,由于商事主体与民事主体在性质和法律适用规则上的不同,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单行商事法,如公司法、
怎样与用人单位打官司
单位对职务作品的优先使用权刍议
净化市场与培育市场相结合努力缔造放心购物环境——北京推出“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商事主体属性研究——以民办医院、学校为主要研究对象
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2002年度社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