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是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部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超常发展,跨越前进,建设强区”的关键性举措,有利于经济战略性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利于扩大内需方针的贯彻落实,增加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强我区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国税部门承担着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责无旁贷。我们紧紧围绕强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重点,深入研究、探索,对如何服从大局需要,进一步发挥国税部门作用,竭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形成了新的思路、实施了新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