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以人为本,为优化服务注入活力合肥市地税局涉外分局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涉外地税事业蓬勃发展的动力。他们深刻认识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有关投资形象”的意识。结合我国加入WTO的要求和涉外税收的特点,提出了“在规范执法中体现优质服务,在优质服务中坚持规范执法”的工作思路,将执法与服务融为一体,在规范执法中热忱为纳税人服务,在服务中凸现规范执法。2001年,联通公司合肥分公司遇到了一件难心事。为扩大业务,该公司在某县安装了一条通信光缆,根据有关规定,施工安装中,光缆设备可以在安装工程款中扣除,免征营业税,但是光缆不能扣除免税。企业对此提出质疑,认为通信光缆工程有其特殊性,扣除免税范围应该包括光缆,否则光缆设备不能发挥作用。涉外分局
简介:国有资产“非转经”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依据国家政策,可将本单位富余、闲置的房地产通过出租、发包、入股、联营等方式从事经营创收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当前各级国家机关中较为普遍。最近,我们对湄潭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非转经”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由于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力度,使国有资产的管理得到了加强。但是,仍有一些单位和部门擅自利用国有资产进行“非转经”的现象,“非转经”所取得的收入直接进入单位“小金库”,作为单位内部职工福利等开支,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方式,也是引发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源头之一。
简介:1-理顺产权关系,建立规范的“非转经”资产报告制度。除在法律、法规上进行确认外,要以行政、经济等手段进行界定,落实责任。凡是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必须首先报经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并进行资产评估,明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接受财政、国资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2-建立国有“非转经”资产统一管理经营制度。即将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能够严格区分划开的如出租、出借、投资等“非转经”资产逐单位逐资产登记造册后,由财政、国资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将这部分资产实行托管的方式划拨到国资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国资部门建立“非转经”资产台帐,分单位经营核算,年终统一分配结算,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