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最近从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理登记工作中发现,一些事业单位在财产管理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帐实不符。有物无帐或有帐无物的问题在一些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的是外购、自制或是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入帐;有的则是资产转移、报废出售后,未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这种“家底”不清的状况,成为了财产流失的漏洞。二是财产损失较大。有的是保管不当,造成财产短缺;有的是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较长,或设备陈旧落后,或固定资产标准变更等已失去使用价值;有的则是“三角债”拖欠严重,一些应收帐款未及时收回,已成为坏帐.三是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后,因缺乏制度,疏于管理,使这些资产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简介:为了总括地核算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制度规定在总帐中设置“待处理财产掼溢”帐户,在该帐户下,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帐户。其借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的损失数和待处理财产盘盈的转销;贷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的盘盈数和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转销数。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出于种种目的.常常在“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上做文章,虚增虚减企业净损溢。据调查,其手法主要有如下几种:l、虚增利润,将应计人当期损益的费用、损失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长期挂帐。有些企业为了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本期利润指标,不是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采取措施.而
简介: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财产,是全社会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物质条件,能否做到合理、有效、节约地配置与使用,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促进我们的改革开放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1993年我国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工作,我们基本摸清了我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查清和核实了行政事业占用财产的实物数量,并以此为基础相应登记并反映其价值量,将一切应归国家所有的财产,都纳入国家财产的管理范围。为逐步做到与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管理相衔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财产合理、有效、节约使用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据1993年清查统计,截至1992年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