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探讨淮河流域水资源安全问题,建立了淮河流域水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多准则决策方法——ELECTREIII,对淮河流域四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2006-2012年水资源安全性进行评价,并利用净可信度得分排序。结果显示:水资源安全性(1)就不同省份而言,江苏省相对最好,其次为安徽省、河南省,山东省相对最差;(2)就不同年份而言,2011年最好,最高达7.62,最低为-0.82,全部处于较危机等级,而2006年相对较差,最高达-2.03,最低为-18.37,除江苏省外全部处于危机水平;(3)就同一省份不同年份而言,随着时间的变化,四省份的水资源安全性评价结果总体呈现出先上升再下降,后又上升转而再下降的'M'型趋势。该评价方法与评价指标体系适用性较强,评价结果较为客观,为淮河流域水资源安全评价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和新方法。合理水资源安全评价定量和趋势分析,可为淮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与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