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不断完善经济法,对市场中各类型的经济活动进行规范,以维护市场秩序。但经济法在公共利益保护方面较为模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公共利益容易受到侵害,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上的矛盾冲突事件频发,影响了社会公平和稳定。本文就主要对经济法视域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问题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探讨相关突破对策。
简介:论述我国已批准和已签署但尚未批准的相关国际人权公约关于网络信息监管的公共利益价值定位的规定,分析我国现行网络信息监管法律符合公共利益定位,而大量现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却偏离公共利益定位之现状,并界定我国网络信息监管法律应予保护的公共利益范畴。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格权的内容已经不仅包含传统理论上的精神利益,还包含有财产利益。对于人格权中财产利益的保护,以是否脱离传统人格权体系独立存在为主要标志,形成了德国法保护模式与美国法保护模式。我国应在既有人格权保护制度下,借鉴二者的保护模式,完善对人格权财产利益的保护体系。
简介: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曹宝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法律维护职工利益是工会的基本手段。《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法》、《公司法》等都对维护职工权益做了明文规定。如果说《工会法》为工会的维护权利提供了第一部法律依据,《劳动法》则继...
简介:摘要:公共利益就是指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需求的资源与现实条件,其与经济法之间存在密切关联,经济法能够为保护公共利益提供法律机制,公共利益则可以作为发展与完善经济法系统的重要依据。本文从经济法角度分析析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对如何如何突破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进行深入探究。
简介:在法律制度中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限制以及适当共享知识产权显得更为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共享的冲突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存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个体利益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中心内容
简介:基金管理人的利益突交易是一个内涵复杂且应用广泛的概念,具有以下特征,即交易目的具有矛盾性.交易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交易主体具有二重性等等。对于利益冲突交易主体范围。各国一般采取双重结构来界定.即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人士,但对关联人士的界定有些区别。对于利益冲突交易的管制,各国一般采取原则性禁止和个别许可制度相结合的管制政策.在利益冲突交易个别许可的程序上显示出鲜明的行政管制色彩。并且,由于投资基金利益冲突交易存在更大的不公平风险,基金法对利益冲突交易的管制比公司法要严格得名。
简介: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宪法学上的一个基本命题,受到多方宪法主体的影响。由于宪法基础的缺失,我国央地关系的协调呈现出了较多的非理性色彩。为此,就必须透过多方宪法主体之间的博弈与互动,理解和把握央地法律关系的实质和全貌,在宪政层面上实现央地间的规范性分权,构建起制度化的公平、公正的利益博弈机制。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保护公共利益的法律法规的缺失逐渐显现出来。由于公共利益自身的定义较为模糊,保护法规的不完善,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足,我国的公共利益的保护工作还处于萌芽阶段。这就要求经济法学的相关研究人员,提高对完善公共利益保护法的重视程度,根据相关的理论知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公共利益保护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实现公共利益的切实保护。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进行分析和探讨。
简介: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在格力和国美之间尤为适用。
简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冲突格局呈多维化和复杂化的趋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利益冲突是一种理性选择。法律解决在本质上,应是公平解决和合理平抑,而不是人为的利益扭曲。要实现利益冲突的公平解决,必须以立法公平为起点,并通过公平司法才能达到。
简介:2008年10月30日,第13届国际反腐大会首次提出人权反腐的新思路,即人权方法有助于消除腐败,人权机制可以向受腐败影响者提供救助方法,人权运动应与扫除腐败运动加强合作:鉴于腐败对弱势和边缘群体的人权会产生巨大影响,应进一步强调提高他们参与剔除腐败战略的必要性。
简介:针对并反思我国高校合并的现状,以教职工的权益保护为核心,初步探讨高校合并的若干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高校合并法律制度设想。
简介: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需要找到有效的突破策略。本文将从经济法视角出发,研究公共利益保护问题,首先对基本概念以及公共利益保护法律存在的局限性进行分析,包括公共利益界定问题和公共利益保护执行问题等。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公共利益保护法律限度突破的动因和对策。
简介:摘要:当前,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之下,公共利益被损坏的情况愈演愈烈,大众也逐渐重视公共利益的保护,经济法中包含了公共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依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共利益保护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限度,极大程度的影响了经济法的执行和落地。那么,作为法律研究以及立法等相关人员,首先要详细了解在经济法之下的公共利益,然后要对存在的法律限度进行全面的解释,同时应该依据现阶段问题进行积极的探讨,来有效突破法律限度,使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以下主要从经济视野背景下,详细分析公共利益的保护法律限度以及如何通过有针对性的策略来加强突破法律限度。
简介:二元法益观以法益发生的流程与环节为视角证明了以下几点:法益的基本要素——利益要素与规范要素,法益的基本性质——法益的利益性质与法益的规范性质,法益的基体类型——物质利益与精神价值,法益的基本标准——法益判断基准的社会客观性与法益的可侵害性,刑法法益概念的实质——基于国民普遍认可的利益具有可侵害性,法律通过对侵害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来保护利益的目的与方式之结合。这一新法益观推导出实质违法性乃在于满足构成要件的行为具有利益侵害性与行为规范违反性,行为不具有行为规范违反性时,则利益侵害不归责于禁止行为而不具有实质违法性。
简介:摘要被继承人的债权人作为遗产处分过程中的重要利害关系人,其合法权益的保护与继承人同等重要。在公众继承习惯中,对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与继承人的规范是否一致需要通过问卷调查、资料分析等进行探讨。力求达到对遗产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与继承人的权益保护二者之间的衡平,以促进家庭和睦团结、社会和谐发展以及我国继承法领域法学理论的不断完善。
简介:保险利益制度有效地约束了投保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投保人风险,但在我国却诱发了保险人欺诈.现行保险法规定而导致的保险利益认定上的实质不公平,是保险人欺诈的制度性原因.中国应从立法上完善保险利益制度,规定保险人承担确认保险利益是否存在的审慎义务,加重保险人恶意承保的法律责任.
简介:精准脱贫与环境保护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利益关联性。二者之间利益的失衡既使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存在冲突,也使精准脱贫行为与环境保护管制行为之间存在冲突,更使法律利益耦合与法律行为规范之间存在冲突。精准脱贫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多维法律利益的冲突与失衡进一步加剧了精准脱贫地区的生态恶化和生态“贫困”。矫正二者之间的失衡利益关系,需要尊重环境正义原则,建构与完善程序化与非程序化的法律实施机制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共同推动精准脱贫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
简介:教育利益是指教育主体从教育过程和结果中获得的、能满足其需求的物质财富或者非物质财富。教育改革是对教育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当前我国的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教育中一些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势在必行。教育法是调整教育利益关系的基本法律手段,与教育利益关系调整的道德手段和政策手段相比具有不可替代的突出优势。教育法要关注重大教育利益和重大教育问题,并将之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内。
经济法视域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
论我国网络信息监管法律公共利益的价值定位
人格权中财产利益法律保护中外比较探析
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
基于经济法视野探析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
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利益冲突
基金管理人利益冲突交易法律问题探讨
论央地法律关系中的宪法主体及其利益博弈
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探讨
始于利益止于利益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冲突与法律平衡
澳门新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的人权观探析
合并高校教职工利益保护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基于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初探
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法律限度分析
二元法益观新论——以利益与法律的关系为视角
遗产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研究——以公众继承习惯为视角
对保险利益法律制度的再审视——从约束保险人角度
精准脱贫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基于利益衡平的法律实施机制
教育利益的界定甄别与法律调整——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教育中的“老大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