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分析环境知情权权利属性,结合其历史和发展进程,根据法定权利属性要义,紧扣“环境”和“知情”的含义,进行界定。认为环境知情权是公众知晓、了解和认识有关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的权利,而环境信息是关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有影响的环境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的信息。是一种获得环境信息和实现环境信息了解、知晓的实体性权利。
简介:[1]周训芳教授认为环境权是人人有在适宜于人类健康的环境中生活以及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所以环境权(尤其是环境资源权)也满足人权构成要件的第三个要件,[4] 周训芳教授认为环境权包括良好环境权和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权两个方面
简介:环境知情权这一权利符合秩序、公正、自由、效率的法价值,顺应了当前世界环境保护的趋势,是我国现实的呼唤.因此,我国亟需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的环境知情权体系,以维护、保障环境知情权的有效实现.
简介:环境权理论是环境法律中的核心问题,是环境立法、执法、环境行政管理与环境诉讼的前提.环境权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国内学者关于环境权的性质、结构形态以及内容的研究观点各异,对其进行梳理和思辨,有益于研究勾勒出一个相对清晰的理论概况.
简介:公众身边的环境信息公开需求日益增多媒体报道,2014年9月9日到11日,因为中新化工厂不断排出"臭鸡蛋"味,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居民聚集上街抗议。居民王跃称,该厂的污染已不是一天两天,自从两年前开工后,就排放出难闻的气味,让当地人感到不适。2014年9月13Et媒体报道,近几天青岛市黄岛区盛海山庄的居民,每天早晨都会被一股怪味给呛醒。
简介:公民环境权是一项新型基本人权,应该成为法律上的权利和公民实有权利.从其内容体系和性质分析,公民环境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公益性和私益性双重属性.全面构建公民环境权的法律保障体系,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宪法地位;在环境立法中系统规定公民环境权的具体内容;公益性环境权应构筑以环境法和行政法为主的保障和救济途径;私益性环境权应构筑以民法为主的保障和救济途径.
简介:<正>环境的全面恶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目前,各类国际组织到各个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都在寻求各种对策,来遏止全球性的环境恶化趋势,以保证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现代人类正在遇到空前的自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以及由此产生和引起的一系列严峻问题,使人类社会的发展处于一个十字路口;环境恶化激发而产生的各种政治、经济、社会矛盾和冲突,成为当今世界不安宁和各种危机频繁出现的重要因素。
简介:摘要:本文从环境保护与文化生态环境的概念入手,对环境保护与文化生态环境的现代价值进行了论述,并从环境保护与文化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环境保护与文化生态环境的创新战略,即用科学的发展观引导生态文化建设。
简介:作者在作品上的“署名”内含两层观念:确认作者与作品的精神联系;公示作者对作品的所有权。对后一观念的遗弃是署名权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
简介:
简介:人类聚居环境学(EKISTICS)的理论,是由希腊学者、城市规化学家萨迪亚斯(CC.A.Doxiadis)等人于二次大战以后首先创立的。它是一个以人类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基点,研究自然环境、人、社会结构、城市与建筑发展的学科体系。在人类进入现代高科技信息生态文明时代后,去寻求自然生态的保护、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营造了可持续发展的、适合人的、理想和美好的人工环境则变得更加迫切和必要。
简介:环境文化融入高校文化,这是高校文化发展到可持续发展阶段的标志。加快高校环境文化建设是高校文化发展的高度自觉。树立高校环境文化建设的新观念,解决高校环境文化建设的世界观、价值观等问题.需要从创新高校文化建设的思维方式、重构高校文化的价值取向、重塑高校文化的文化品格等三个方面进行思考。
简介:今年,市委、市政府把软环境建设当作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为此做出了不少努力.尤其是在政务环境建设方面,出台了很多举措,也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笔者认为,软环境建设的关键是思想观念,必须把人们的思想观念转变作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我市发展软环境的彻底改变.
简介:环境知情权属于基本人权的范畴.在维护公众自身利益方面,环境知情权有助于公众及早采取防范性措施、免受正在进行的环境污染事故的侵害和有利于公众遭受环境污染侵害后的法律救济;在维护公众环境公共利益方面,环境知情权既有利于对排污者排污行为的监督与制约,又有利于政府部门环境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对政府及环境行政机关的监督与制约.
简介:环境危机的空前加剧催生了环境权观念的形成和环境权概念的提出,环境权产生的深层原因是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环境权从根本属性来说是一项基本人权;环境权立法构建的初步设想:以宪法的确认为前提,以实体法法的规定为核心,以公众参与和司法救济为保障。
简介:公民环境权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决定了公民环境权的实现、维护对政府的依赖,使政府成为公民环境权益保护的主要义务主体,这也是与政府主导型体制相适应的.为此,政府要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助权和救济权,并对侵害公民环境权益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简介:摘要环境人格权是环境保护吁求在人格权法中的反映。传统人格权法不利于保护公民的环境利益,民法应当规定环境人格权,确认侵害环境人格权的行为为侵权行为,并采取传统民事救济手段和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保护环境人格权。
简介:一、环境权的提出和涵义环境权概念最初是由德国的一位医生提出的。1960年,这位医生针对有人向北海倾倒废弃物的行为而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向北海倾倒废物是侵犯人权的行为。但由于《欧洲人权条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的内容。该医生的控告被驳回。尽管该医生的控告遭到失败,但它却引发了是否
浅析环境知情权的概念
试论环境权的人权属性
论环境知情权的确立
环境权的法理学思辨
环境知情权的诉讼之路
论公民环境权及其法律保障
环境保护与文化生态环境观念的更新
环境保护与文化生态环境观念创新分析
从"署名"到署名权:观念的遗弃与权利的困境
加强法制观念 净化育人环境
以观念大转变 推动环境大创新
营造氛围·创新观念·改善环境·创新实践
论人聚环境与雕塑观念的变化
创新观念加快高校环境文化建设
改善软环境必须转变思想观念
论环境知情权的价值基础
论环境权的性质及其立法构建
论公民环境权保障的政府责任
浅议环境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
我国环境权立法缺陷及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