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董正贺一九五一年生于北京。承家学,少年起即入顿立夫和徐之谦先生门下,文革中上山下乡在内蒙古农场五年劳动之余,系统学习中国书法艺术并打下扎实的基础。一九七四年到故宫博物院工作后,更深入了解中国历代文化艺术,在学习、创作中广涉各类书体,且得到了康雍、欧阳中石及故宫的多位专家前辈的指教。八十年代曾入中央美术学院国画系书法研究室学习。作品曾多次参加中日、中韩、中新书法交流展及中国妇女书法篆刻展,并在香港、德国举办个人展览,应邀到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讲学。作为中国妇女书法代表团赴新加坡作艺术交流。现为故宫博物院展览部副研究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并受聘于中国国际教学中心教授书法艺术。
简介:<正>“理不胜词”李贺逝世十五年后,他的朋友沈亚之将其遗稿整理成集,并请当时的名诗人杜牧写了一篇序言。这篇序言可算是全面评价李贺诗歌创作的第一个文献,其中“盖骚之苗裔,理虽不及,辞或过之”一句断语,就成了后世批评李贺诗作“理不胜词”的祖本。其实,“理不胜词”的提法同杜牧的原意是有出入的。杜牧的立论仅就李贺诗歌与屈原的作品相比较而言,并不曾涉及李贺诗歌本身内容与形式间的关系。到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里指摘李贺诗作“无理”,以及南宋张戒《岁寒堂诗话》所谓“贺以词为主,而失于少理”,这才确立了“理不胜词”的断案。沿至近世,还有人把李贺称作唯美主义或形式主义的诗人,都是与上述说法一脉相承的。古往今来,也有不少人不赞成“理不胜词”的提法。南宋刘辰翁在《李长吉诗评》中就说:“贺所长正在理外。”其后,李维桢《昌谷诗解序》发挥了“诗有别才,不必尽出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