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未成年人财产权的保障是未成年人监护中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生活的飞快发展,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已不能适应和满足当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以抚养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禁止浪费信托、自由裁量信托、保护信托等为主的特殊信托制度是美国未成年人监护中较为重要的替代性制度。这些信托制度之所以逐渐被美国司法和立法所认可,取得了较快发展,并成为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重要替代和补充,主要得益于特殊信托对外效力的保护与限制、委托人意思自由与受托人专业管理,以及立法机构与司法机构的认可等方面的原因。在现行信托法框架下,我国目前还不能实现禁止挥霍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的法律效果,尚需完善相关立法,不仅包括信托法还包括社会救助政策以及税收等配套制度,从而推动特殊信托的发展,更好地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简介:英国的地方自治有着悠久的历史,是西方发达国家治理改革的首创者。20世纪70年代末期,英国借助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启动了自身的变革进程;90年代,它进一步推进了以更新地方政府制度、优化地方政府运作体系、振兴地方民主、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建立多层级治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分权化改革;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英国又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调适。制度环境的变化、旧制度的约束以及改革者的选择,这三个要素是影响英国地方治理改革进程的重要情境因素。英国地方治理制度的变迁路径以有意设计的干预式制度变迁为主。经过30余年,英国确立了多层级治理结构中地方政府的自主地位,形成了治理主体多中心化的参与式地方政治。这些新的制度安排已弪开始逐渐成型并发挥作用,但随着制度环境的变化和政党政治的影响,它们仍处于不断调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