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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结果
  • 简介:统计结果表明,火灾引起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有毒烟雾引起的窒息.因此,对于任何消防救护计划,控制火灾烟雾都非常重要,而且必须要求将火灾烟雾从建筑物中排出.随着我们对火灾性质的了解,传统的自然通风方法显然难以达到消防的要求,因此,更有效的动力排烟系统将会取而代之.

  • 标签: 火灾 火灾烟雾 消防救护 建筑物 烟雾控制 动力排烟
  • 简介:该文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在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体制机制条件下,切实有效地推进中国的碳排放交易的主要原则和思路:价值引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和金融支持。

  • 标签: 碳排放交易 原则 思路
  • 简介:基于脱钩指数模型,分析了长江经济带9省2市2003-2016年的经济增长与能耗、废水及废气排放的脱钩情况。结论显示:2003-2016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废气排放的脱钩指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能耗与经济增长并未实现脱钩,废气排放与经济增长基本实现了绝对脱钩;废水排放与经济增长的脱钩指数波动起伏较大,绝大多数省份二者未脱钩。

  • 标签: 长江经济带 经济增长 环境污染 脱钩
  • 简介: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安全不仅是一个经济和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法律制度问题。从法律行为控制的角度来看,要正确认识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安全的环境保护功能、经济转型促进功能和社会发展推动功能,并基于这种认识发挥法律制度的重要作用,以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的各种横向法律行为、纵向法律行为,进而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互促共赢的目标。但是,中国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安全的法律制度设计要根据试点市场阶段、全国市场阶段、全球市场阶段三个不同阶段的交易条件和法律需求,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创新与完善,逐渐形成一套内容完备、协调性好、适应性强的法律制度体系。

  • 标签: 碳排放权 交易安全 法律意义 法律制度选择
  • 简介:政策学习是政策创新的核心机制,它具有过程性、系统性、整合性等特征。新政策的知识密集程度及其与既有政策的接续关系决定了学习的难度和成本。碳交易是一项复杂的政策系统,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的政策创新经验表明,密集学习和学习机制的创新对该项新政策的发展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随着碳交易工作进入到实际操作阶段,需尽快转变学习方向,构建全新的政策学习模式。

  • 标签: 政策学习 政策创新 碳交易 碳排放权
  • 简介: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省级单位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分析证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碳排放之间关系密切。对东部地区而言,农村金融结构和规模与农业碳排放负相关,农村金融效率与农业碳排放正相关;对中、西部地区而言。农村金融结构和规模与农业碳排放正相关,农村金融效率与农业碳排放负相关;同时,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要有效缓解农业碳排放问题,不同的区域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农业碳排放;区域差异;面板数据

  • 标签: 农村金融发展 区域差异 碳排放 农业 实证研究 农村金融结构
  • 简介:低碳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模式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合同具有民事合同的一般属性,但又带有保护环境的公法性质,应将其定性为一种环境民事合同。碳排放权交易合同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不能完全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应在原有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出台碳排放权交易法,以弥补立法空白,从而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 标签: 低碳经济 碳排放权交易合同 环境民事合同
  • 简介:近年来,上海以细颗粒物(PM2.5)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13年12月,上海持续遭遇长时间雾霾天气,几次启动空气重度污染预警,PM2.5短时浓度甚至超过500微克/立方米。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与上海市建设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不相匹配。大气污染问题归根结底是煤炭、汽柴油等能源的使用问题。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大幅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是目前最快速有效解决节能减排问题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手段。

  • 标签: 天然气利用 交易市场 碳排放 产业链 污染问题 大气污染
  • 简介: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是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必须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但我市少数单位和有关人员无视有关法律法规,缺少安全生产意识,造成了影响甚大的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市人民政府决定,现将天津市硫酸厂及恒和化工有限公司污染事故的有关情况通报全市,并希望各部门、各单

  • 标签: 事故情况通报 化工有限公司 天津市硫酸厂
  • 简介: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9号《关于修改〈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决定》已经2016年8月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王晓东2016年9月26日省人民政府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工业企业,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范围执行。'

  • 标签: 交易暂行办法 修改湖北省 暂行办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