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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违法犯罪嫌疑人亲属对特定违法犯罪事实有无举证义务?这,单从法律上,似无疑义;但从伦理中,从伦理和法律关系会通中,该义务若履行尤其是被迫履行,势必危及伦理,破坏法律关系,进而危及公序良俗美德,引起一系列难题,埋下系统性危害。为解此难题,避免和防止其危害,亲属容隐2000多年前从中国应运而生——该举证义务经深谋远虑审慎权衡而被豁免,并扩展、深化、提升为对伦理和法律关系间两难的根本性解答和解决,千年一脉、万里友声。亲属容隐之所以发生发育且长久而普适,生命力之一在植根本真、出于人性:发自内心、自然而然,爱亲人、敦亲情、睦伦理,是人性之“素”,演化为常态伦理事实;此伦理事实当伦理和法律关系陷入两难的特殊情境中,则演化和建构起亲属容隐甚至伦理豁免这一类制度,解伦理和法律关系间两难而两全,并兼顾公序良俗美德而多全。历史表明:亲属容隐出于人性,寓长治久安之道。

  • 标签: 亲属容隐 伦理豁免 人性 制度 长治久安
  • 简介:近年来,一些受贿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犯罪手段越来越狡猾,除了传统的"一对一"受贿方式外,还利用家属、亲戚、朋友等第三人来索取、收受财物,企图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与"收受贿赂"两大必要构成要件之间产生脱节,从而无法认定其受贿事实。因此,正确认识亲属参与受贿行为,准确做出罪与非罪的定性,是摆在司法实践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本文拟从理论上探讨受贿罪共犯问题入手,通过对实践中发生的亲属参与受贿行为的不同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对亲属参与受贿行为这一实践难题做一浅显破解,期望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 标签: 受贿 共同犯罪 亲属参与
  • 简介:<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对我国本土资源的充分利用,离不开对外国法治经验的大胆借鉴,尤其是不能丢掉我们传统中固有的、优秀的法文化财富。本文仅就亲属作证的规则为例,从宏观的比较、分析中,揭示我国立法中存在的偏差,以期引起学界和立法者的注意。作为制度的法律体系,世界各国不可能完全相同。我同意苏力先生的观点:有关法治的知识体系具有地方性。但也正因为如此,跨越时代、跨越国度的法律规定的趋同性才更显珍贵。比较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与现代西方国家的亲属作证特免权,不

  • 标签: 亲属作证特免权 作证义务 被告人 证言特免权 自然法 犯罪嫌疑
  • 简介:台湾地区在80年代中期的逐渐开放,使妇女运动有了生存的机会。而台湾妇女运动所完成最主要的历史性任务就是推动台湾地区民法亲属编的修订。

  • 标签: 妇女运动 亲属法 妇女新知基金会
  • 简介:亲属免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基于其特定的亲属身份,依法享有的拒绝承担证明责任的权利,或者免除其作证义务的权利。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多对亲属免证权作出相关规定,我国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也对刑诉中亲属免证权进行了规定。亲属免证权的制度构建是国家进行多种利益权衡的必然选择,体现了国家对家庭关系维系之重视与刑法的谦抑制品格,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我国刑事诉讼法从1979年立法至今经过了1996年和2012年两次较大的修订,均未对亲属免讧制度进行明确、规定,2012年修改后的刑诉法在明确规定证人强制出庭制度的同时,赋予了被追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被强制出庭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免证特权的色彩,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亲属免证特权。

  • 标签: 亲亲相隐 亲属免证权 必要性与可行性 亲属免证制度的构建
  • 简介: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华法系的发展过程之中占据重要地位,是礼法结合的传统法治理念之下的一项重要制度。亲亲相隐的重要核心就在于亲属之间没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现行刑法规范不但没有规定亲亲相隐,反而规定了亲属之间的作证义务,破坏了伦理,不利于社会稳定。本文试从亲亲相隐的积极价值、现行刑事立法的缺陷处罚分析,提出在现行刑事立法中增设亲属的消极豁免权。

  • 标签: 亲亲相隐 消极豁免 亲属
  • 简介: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亲属制度的一般性规则未作明确系统的规定,这与我国婚姻法长期以来的立法目的与法律存在形式有着深刻的关系。在民法法典化过程中,在婚姻家庭编中增设亲属关系通则,既是在法律形式上实现体系化的必然选择,也是达成法律内部逻辑完整性的基本要求。我国亲属关系通则的制度构建离不开对亲属伦理的认识和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在宏观审视制度架构及主要内容基础上,对亲等的计算方法、近亲属范围的确定等主要争议问题提出观点和看法。

  • 标签: 亲属关系 体系化 亲等 近亲属
  • 简介:本文通过对中西亲属拒证权的历史考察和分析,从自然法则和中人标准两个角度探究了法的伦理品格,并基于此,提出了人伦精神应该自始至终地融汇于法律之中、成为其道德支撑力的命题。

  • 标签: 安提戈涅之怨 亲属拒证权 自然法则 中人标准 人伦精神
  • 简介:一、传统视野下的亲属争讼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 标签: 争讼 亲属 案件 民国 国法 变迁
  • 简介:<正>前个时期,我被法律顾问处指派接受某刑事案件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的规定,我以律师的身份,持“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专用证明”,去某看守所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求是否同意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意见。该看守所接待人员(曾两次请示该所负责人)表示: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也没有委托律师辩护,因此拒绝我会见被告人;又称,该被告人是由人民法院羁

  • 标签: 被告人 近亲属 提出上诉 征询意见 诉讼程序 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