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州市自1996年开始在国有、集体企业推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目前,国有、集体企业覆盖率达到81%,职工覆盖率达到了72%。实践证明,生育保险的实施,对分散生育行为给女职工职业生涯带来的风险,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项改革的深化,还有许多矛盾和问题亟需研究解决。——覆盖面窄。一是生育保险统筹没有覆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据统计,德州市现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31.4万户,从业人员67.1万人。由于这些人员没有参保,而实际生育保险统筹面也只能达到25%左右。从表面上看,这影响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规模,限制保障能力的提高。而更严重的是,女职工因生育过程暂时丧失劳动
简介:我国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始终与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相伴随,其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由目前的市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1998年,《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又明确提出“加快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1998年年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时至今日,省级统筹的提出已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