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力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4年9月1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公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