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背景目前,我国粮食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等。这些法律规范大多以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以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形式存在。在调整范围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条文规定一般集中在粮食的储存和流通方面。而对粮食的安全生产、粮食行政处罚以及转基因粮食等方面却鲜有涉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粮食法律规范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法律的滞后性显露无遗,急需一部新的全国性法律予以补充和完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从最初的起草到意见稿的发布,已经花费了八年的时间,其间立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社会调研和论证活动,逐步形成了一部具有系统性、全局性、权威性和可行性的法律规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突破了传统粮食法律规范的单一职能,系统地对粮食生产、粮食流通、粮食储存、粮食加工和粮食消费等领域进行了规定。避免了原来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交叉、矛盾和冲突。保证了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对构建一个统一、开放、竞争、安全、有序的粮食生产流通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时代的发展要求,其所体现出的立法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念也是相契合的。
简介:自2006年春季开始,我国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截至目前,保障新机制业已实施6年有余,在这一历史性阶段内,保障新机制实施情况究竟如何,其优势和不足又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建设一套科学合理的保障新机制的评估体系?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创新新机制实施平台建设,优化新机制评估模式。带着这些历史新问题,2012年5月21日,华中师范大学“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评价体系及实证研究”课题组北上“冰城”,就相关问题对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晓岚进行了专题访谈。尹晓岚,女,1959年12月生,黑龙江省鸡西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主管教育财务审计工作。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教育厅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副厅长。长期从事教育财务审计管理和领导工作,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财政、财务、审计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工作,组织实施了高教强省和危改、校安等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建设,主编了1997年以来《黑龙江省教育经济年度发展报告》,在《教育财会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为黑龙江省乃至国家教育教育财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