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青年政策制定的科学与否对青年政策执行的效果至关重要.在影响青年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方面,青年政策的价值取向,青年政策的合理性,青年政策的稳定性,青年政策的开放性和协调性等显得尤为重要.
简介:《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明确了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立法没有明确何为效力性强制规定,导致司法实践无所适从。本文试图从一个案例入手,首先介绍了我国关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立法沿革;其次界定了强制性规定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概念并进行了比较法上的研究;最后从有利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提出便于操作的区分标准。
简介:自愿是调解的根基,强制调解尽管只是启动调解程序方面带有强制性,但是诉前强制调解则很容易导致裁判请求权得不到保障,因而其正当性备受争议。只有将诉前强制调解设置成司法ADR,在程序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正当程序权利,并充分发挥ADR相对于诉讼所固有的优势,诉前强制调解的存在才具备正当性。诉前强制调解的正当性是以其适度性为前提的,必须对其适用范围、适用主体作出必要的限制。
简介:有法律层面的精神赡养和道德层面的精神赡养,5、子女限制老人精神生活或自由,老年人所要求的精神赡养
简介: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国有资本存在的主要依据在于弥补市场自身运行的不足,诸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对宏观经济运行的控制力等,但国有资本也具有和私人资本一样的增值要求。国有资本的这种双重属性,具体到国有企业来讲,体现为双重目标,即社会目标和增值目标。由于社会目标和增值目标在企业层面是相互矛盾的,
简介:本文论述了侦查思维的多元性:(1)侦查逻辑思维;(2)侦查直觉思维;(3)侦查形象思维。进而论述了它们之间的互补性。
简介:备受关注的案例指导制度已经付诸实践,最高人民法院也陆续发布了多批指导性案例。但是,这些指导性案例却存在着一些技术性缺陷,主要包括效力规定不明确、案例类型偏少、法律适用创新性不足和论证说理不够充分等等。指导性案例要进行改进和提升.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着手,前者包括明确效力定位、提供适用的规范流程、增强援引方式和出台奖惩措施,后者主要包括增加论证说理、引入多元法律解释方法、援引多种法律渊源和增加案例类型(尤其是程序法案例)等等。只有针对缺陷进行弥补和改进,指导性案例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最优效果。
简介:笔者认为我国刑法中规定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是科学的,传统的刑法理论关于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比如我国刑法理论中的社会危害性理论
简介:从当前公证执业环境和公证行业发展的趋势看,公证机构提供的应当是一种综合的、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对传统的公证服务模式进行变革,开展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将公证单一的'证明'功能向综合性法律服务拓展,已成为行业的共识。未来,公证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要在不断巩固和丰富传统证明类业务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积极发展公证事务,将其打造成未来公证行业的核心业务,如此,公证事业才可能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简介:之所以社会危害性与刑法违法性都是犯罪的特征,社会危害性与刑法违法性都是作为犯罪的特征而存在的,刑法违法性本身只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刑法的征表而已
简介:《光明日报》2009年2月24日刊载韩美群的文章认为,辩证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所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黑格尔指出,作为辩证法范畴的矛盾,是对事物自身的“本质对立”、“本质差别”和“本质关系”进行自我反思的产物,它所映现的是事物内在的“正相反对”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的关系。
简介:
简介:程序的正当性对于判决的正当性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适用过程离不开价值判断,总有一些法律的适用是依赖于执法者或司法者的价值判断
简介:以及现代性在现代社会中发展所表现出的弊病, 现代社会中资本始终占据者统治的地位,本文力图通过对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以及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分析熟悉现代性
简介:侦查思维的多元性是指侦查思维方式的多样性。现已存在的侦查思维方式可归纳为三类:侦查逻辑思维、侦查直觉思维和侦查形象思维。这三种思维方式互相渗透,互相依赖,在侦查实践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简介:当前,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在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四化”现象,其实质是脱离群众;究其根源是因为体制僵化、机制不灵,严重制约和束缚着工会工作的开展,抑制了工会活力所致。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必须坚定地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从优化组织结构、改进干部管理、推进重心下沉、强化组织领导四个方面优化体制完善机制;同时还要着眼于全局准确把握工会改革中的重大关系;并在改革过程中着力创新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会工作长效机制。
简介: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做。”吴英杰书记的重要讲话,
简介:现代性下事实与价值二分的法律实证主义割裂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古代的正当性被转化为合法性:一个行动或公权力,只要是符合实在法的,即可称为正当。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要想成立,还必须解决法律自身的有效性问题,这样才能彻底摆脱道德的证成。以纯粹法学为代表的法律实证主义通过法律体系内的效力授权链回答了这个问题,从而完成了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的整个拼图。但是,割裂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联系,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又面临着新的正当性危机。
简介:具有违法性的行为,在民事与行政上的效力一般被予以否定,即违法则不可能有效。但是在一些情况下,肯定这些行为的效力,更有利于法益保护和立法目的的实现.故在民法上出现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规定的区分。这体现了有效性与违法性判断一定程度上的分离.而这在行政法上也有体现。这种分离既体现了法秩序的统一性.又体现了各部门法不同的利益导向及法的利益权衡本质,也决定了各部门法判断的相对独立性,即使具有保障法地位的刑法也是如此。“一般违法性”的存在,与刑法判断的独立性不相冲突,而民事、行政法有效性与犯罪的成立也并不完全排斥。
青年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之认定标准
诉前强制调解的正当性与适度性研究
精神赡养诉讼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我国国资监管目标的多元性与层次性
论侦查思维的多元性和互补性
指导性案例的技术性缺陷及其改进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新论
发展公证事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及其关系论
辩证矛盾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浅议参政党的进步性与广泛性
程序的正当性与判决的正当性
从现代性的角度看后现代性
适应新形势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破除体制性机制性顽疾是工会“强三性”“去四化”的关键
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做
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实证主义法学的正当性思想研究
论民事、行政有效性与违法性判断的分离——兼谈法秩序的统一性与刑法判断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