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王念孙、王引之父子所著《高邮王氏四种》是乾嘉时期考据学名著。上世纪初,王国维从罗振玉所购得之王氏遗稿中发现“念孙案”涂改为“家大人曰”,遂致疑《经义述闻》引之说为念孙归美,由此引起《述闻》乃至《王氏四种》著作权纷争。本文从存世二王残稿入手,揭示其创稿时原始形式;统计、分析《四种》著作中父子“案”、“曰”用语之形成典比例,以见父子分工与合作细节;抉发《四种》著作中互相关联条目,以证明父子之说厘然不紊。更从王念孙疏证《广雅》,发明就古音以求古义之规律,并欲推而广之实施其周秦经典正譌计划,与引之共著《读书杂志》和《经义述闻》。著述过程始终以王念孙为主,父子分头由校勘而考证,撰成初稿、定稿,而後各司一书,汇总两人之说。凡己说用“案”(“念孙案”和“引之谨案”),他说用“曰”(“引之曰”和“家大人曰”)。二王著作之精义在以古音求古义,就此意义立论,王念孙既有发明权又有著作权,王引之则仅有著作权,父子之间并不存在归美与攘窃。
简介:19、20世纪之交,美国进入工业社会,科技发明、城市化和新闻业的发展影响了传统的隐私状况。催生了新的隐私诉求。新闻报刊无度地侵犯私人生活,引起美国中产阶级精英人士的不满,在他们之中形成了一种"私人生活不受打扰"的个人权利观念。然而在具体司法实践之中,这种权利观念并未被普遍接受。纽约州上诉法院在1902年"罗伯森诉罗切斯特折叠纸盒公司案"中,明确拒绝了隐私权的存在,引起了社会的不满,促使纽约州通过了保护隐私的州法令。此后,在其他州也相继出现了支持隐私权的判例和立法。不过,最终形成的隐私权利偏离了原先的构想,仅仅禁止盗用姓名、肖像和照片的行为。这一结果,根植于世纪之交美国社会对言论出版自由的重视、大众社会与阶级分化的形成、财产权利和个人权利的冲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