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6月24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运营管理专业委员会(简称”运营管理专委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北京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和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长包叙定出席并讲话。出席大会的还有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巡视员李国勇,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司长,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副会长陈建国,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副司长徐亚华以及相关单位的领导。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院长李作敏主持了会议。运营管理专委会的依托单位为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会议选举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副会长、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崔学忠为运营管理专委会主任。
简介:对比分析三个试点省市公布之案情和制定的有关规范可以发现,其都集中于批准、备案、执行、期限、权益和衔接等具体问题的探索,这对应留置措施的监督、实施、权益保障和外部衔接,与留置权性质共同构成留置措施的五大关键问题。试点探索透露出全面改革顶层设计或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严格拆分,若如此,监察委留置措施与逮捕措施和纪检措施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乃至《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联动互补,将成为未来立法重点。留置期限可基于科学考量之后适当限缩,借鉴刑事羁押设置一般期限和最长期限。即便调查活动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制,亦须在《国家监察法》中明确“辩护”和“陈述申辩”之差异,并且律师介入当为应有之义;与此同时,留置措施很可能严重影响当事人职务工作,所以构建完整的错案追究机制和救济机制势在必行;留置措施宜加入申诉渠道,此外职级恢复、财产归还和国家赔偿问题亦值得深思。本轮监察体制改革应尽快通过恰当的程序法来规制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