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该案警示:时下威胁危害法官人身安全频发,令人堪忧!
简介:2008年第7期《中国土地》(总第271期)刊发的《土地竞买保证金约束力待增》一文,作者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产生了疑问,担心这种约定为一些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的竞得人恶意毁约留下了空间。对此,笔者有不同观点。
简介:【案例要旨】劳动者用人单位发生变动.对于如何界定是否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不应将举证责任简单地归于新用人单位.而应从该变动的原因着手,查清是哪一方发动了此次变动。
简介: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张某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会波公司一审第三人:中瓯公司一审第三人:中园公司2002年3月,张某、董某召开股东会,决定对会波公司增资人民币1,400万元(以下币种同),其中张某增资680万元,
简介:
简介:【提要】交强险的立法宗旨决定了其救济对象仅限于“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在具体认定“本车人员”是否向“第三者”转化时.应考察事故节点发生时.受害人在这一事件节点处于“本车人员”地位还是“第三者”地位.亦即综合考量保险事故和该事故者伤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事故节点特定人员是否具备转化为“第三人”的时间、空间条件等因素进行判断。
冬夜,29岁的法官倒在血泊中……——山东德州一起因猜忌引发的报复残害法官案始末
合理约定定金可避免恶意毁约——与《土地竞买保证金约束力待增》一文商榷
用人单位变动中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的司法认定——黄某与Z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股东对公司享有的债权符合条件可转为对公司的出资——张某与会波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再审案
求实创新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全国城郊经济第三届第五次年
“本车人员”因车辆撞击甩出车外并未转化为交强险中的“第三人”——上诉人范永红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