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的前提下,债权人向债务人作出让步,债权人遭受债务重组损失,债务人获得由此产生的债务重组利得。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方式以及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文拟就准则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进行质疑。一问:财务困难的界定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但如何界定财务困难,准则并未明示。通常我们可以认为财务困难是指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债务人不能按原定的条件偿还债务,这些特征确实可以表明一个企业存在财务困难,但在一般情况下其程度是无法把握的。也正是由于这个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不确定,给实际操作带来了许多潜
简介:<正>1997年广西审计厅组织了部分审计机关有选择地对我区53户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1996年度被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下称“三乱”)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轻纺、制糖、机械、冶金等行业1996年度被有关部门和单位“三乱”共计106顶,台计5160.69方元,直接减少利润516O.69万元,减省所得税1703.03万元.“三乱”支出占企业成本费用的3.48%,是企业利润总额的80,85%,其支出总额构成为:(1)各级党政机关收取的管理费、咨询费、各种风险金、保证金、基金等合计1350.57万元,占总额26.17%,其中仅管理费885.76万元,占总额的17.16%;(2)铁路行业收取铁路延伸费、挖潜节能费571元,占总额的11.06%;电力行业收取烯机附加费230.50万元,占总额的4.47%;能源开发费71.47万元;(3)各种资助694.60万元.占总额的1346%;(4)各行业强制性协会费、协作费、手续费合计429.60万元,占总额的8.33%;(5)社会中介组织各种强制性验资、评估、检验等合计383.04万元,占7.42%;(6)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捐献865方元,占总额的16.76%;(7)其他各种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摊派347.18万元,占总额的6.73%;(8)占用企业财物造成企业损失118.18万元,占总额的2.29%.在53户企业中有30户的负担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