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企业在筹集资本、对外投资等经营活动中,常需要进行资产评估。虽然在《企业财务通则》中已有一些规定,但尚未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作出详尽规定。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对其中若干问题谈点看法,与同行探讨。一、对外投资评估价值的会计处理。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及联营、参股及举办中外合资(作)投资等,这些经济行为除货币资金外,多为单项或部分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投入。调帐依据一般是依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验证确认的评估价值,而当确认价与投资方和接受投资双方约定价不一致时,以双方约定价作为调帐依据(以下统称确认价)。对投出方而言,以确价记入“长期投资”,增(减)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时贷记有关资产帐户。对接受方而言,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非固定资产直接以评估确认价作为入帐依据;固定资产以评估重置完全价值为固定资产原值,原值与净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同时以评估确认价贷记实收资本(股本)。固定资产的入帐方
简介:一般情况下,企业集团由以总公司为核心企业,全资、控股公司为紧密型企业,业务相关联参股公司为松散型企业的三个层次组成,各企业为相互独立的企业法人。处理好核心企业与紧密型企业的关系,即理顺母、子公司资产纽带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需在“公司法”的法人治理结构框架内行使出资产管理权。企业集团的管理有别于个别企业,侧重于集团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要防止成员企业各自为政的“诸候割据”,提高企业集团在市场经济大风浪中的抗风险能力。企业集团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目前比较普遍的管理模式有两种:一种得财务权高度集中管理模式,另一种是财务权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市场经济瞬息万变,高度集中管理模式往往会影响管理决策效率,有时会贻误商机,笔者所在企业元通集团,原来是国有物资流通企业,八十年代后期走向市场经济后,后全国著名生产企业建立了数字联营公司,九十年代中后期逐步改组成有大型生产企业入股的有限责任公司、随着经营业务的发展,现已成为一个以贸易为主、涉足租赁、期货、市场、物业、房地产、回收和高科技实业等多行业,由30多家子、孙公司组成的大型企业集团,目前年销售额62亿元,综合效益7000万元,资产总额25亿元,随着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一支笔”审批的传统财务管理制度已很难适应集团的管理和需要,因此,我们提出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