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倒喇”是古代杂技性的乐舞,兴起于金、元时期,明、清两代又有发展,有关记载首见于明代,清代文献才有较多的记述。“倒喇”一词,源于蒙古语的汉字记音,由于不同时期的表演形式不尽相同,因此,其含义有多种解释。早在20世纪30年代,民俗学家李家瑞先生《北平俗曲略》一书,摘引《野获编》、《帝京景物略》、《宸垣识略》、《燕都杂咏》等有关“倒喇”的记述进行了考证,为我们今日研究“倒喇”提供了重要线索与参考。20世纪80年代以来,舞蹈家们虽有诸多研究“倒喇”的文章发表,但尚无系统的论述。为此,本文拟以文献资料结合仍在流传的民间舞蹈,以动态形象为切入点,对“倒喇”的文化源流、形式特征,做进一步的考证。
简介:巫美求雨而舞的道具是最原始和最能体现原始"舞"之本色及其文化内涵的符号。"舞"是巫术活动的"特定的行为程式"之一。"巫"、"舞"、"美"具有三位一体的共生关系。远古"巫舞"一体、"巫美"一体。"舞"者是"巫",而"美"中"大人"(王者)也是"巫"。作为国王兼任巫师的"美"不仅是一个头戴羊角的"大人",而同时也是一个生动的"美舞"一体的舞蹈者。巫"舞"所执"道具"与巫王"美"中的"羊角"相同。巫在求雨而舞的降神仪式过程中不仅"用羊",而且"舞羊"——卜辞所谓"惟白羊用于之有大雨"(《屯2623》)、"已丑卜舞羊于庚雨今夕允雨"(《合集20975》)是最原始和有力的文字见证。巫"舞"选择"羊"及其"羊角"作为"道具"的历史文化原因在于中华民族是"羊"的传人——以"羊"为图腾,而"羊角"在古代中国是至尊的象征。因此,巫美在求雨而舞时就以神圣的"羊角"作为"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