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当前科技创新的发展早已将大数据定义为新的生产要素与资源,高校在软硬件建设和发展中也在逐步地向数据化靠拢。中共中央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明确指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遵循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充分运用包括网络培训在内的多种培训方式,并明确要求网络培训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培训制度,建立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用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干部培养作为高校最具核心竞争力的要素,适时的建立健全干部培养数据化体系,既是对党中央新时期干部培养政策的响应,也是高校新时期发展、提升的现实需求。
简介:摘要信息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加快了信息化向社会经济各方面、大众日常生活的渗透,使人们淹没在了数据的汪洋之中,更加感受到大数据来势迅猛。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信息技术的发展有了新的动力,为人们带来了更多的便捷和益处。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信息通信技术中的各种问题,尤其是隐私保护等问题。同时,我国尚缺乏对于大数据时代信息通信技术伦理问题的意识和管理规范,法律法规的建设仍处在发展阶段,相较发达国家还有一段差距并亟待完善。因此,信息通信技术中的伦理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以及法律规范的完善,应当引起学界乃至全社会的重视。在大数据时代,信息通信技术中的伦理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本文着重研究和讨论了数字身份、隐私保护、数字裂沟以及信息的可及性这四个方面的伦理问题,分别就其伦理问题的现状、根源以及对策做了尽可能详尽的分析,结合对国外一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梳理和研究,提出评价信息通信技术政策的伦理学原则,并对可能的政策建议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