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简介2013年8月,徐某入职某设计公司,担任行政助理。双方签订有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5000元。某设计公司向徐某公示了员工手册,其中对休息休假与违纪情况有详细记载。2015年3月。徐某因先兆流产.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30日住院治疗。其后.徐某向某设计公司补交了出院病历及出院诊断证明书.其中写明徐某出院后仍需休息两周。
简介:目的:探讨Ⅲ期食管癌术前放疗的方法及围手术期处理的注意事项.方法:对56例Ⅲ期食管癌术前放疗及围手术期处理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采用该方法后,术中分离容易,出血少,切除率和远期生存率高.经严密的围术期处理后,全组无1例死亡.Ⅲ期食管癌术前放疗半量,间隔两周后再限期手术是一种有效的临床治疗方法.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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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不等于绝对“不能解除期”
Ⅲ期食管癌术前放疗及围手术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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