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标准制定组织的许可政策是一种自律性的规范。标准制定组织通过许可政策调整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防止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标准必要专利从事'专利劫持'行为。然而,许可政策在实践中既无法促使许可双方通过谈判达成符合FRAND原则的许可费,也无法在司法审判中为法院确定FRAND许可费标准提供实质性的指导。究其原因,在于许可政策内容过于宽泛,对专利权人约束力不强,将标准制定组织本身排除在许可政策实施之外,未全面禁止专利权人寻求禁令。需要有针对性地予以完善,具体而言,标准制定组织许可政策关于FRAND许可费的规定方面应当尽可能地具体化,提高确定FRAND许可费方法的操作性,强化许可政策对其成员的约束性,发挥标准制定组织在实施许可政策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全面禁止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寻求禁令救济。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许可政策应有的价值,更好实现标准必要专利的自律性监管。
简介:《刑法》分则规定的涉枪犯罪大多是戴着“空白刑法”的面具,通过“枪支管理规定”的形式来规定枪支的入刑标准。“枪支管理规定”包括位阶不同、标准不一的《枪支管理法》和公安部规定,而该入刑标准的高低关系到限制公民权利的程度大小,所以其是否合法与正当是需要接受合宪性审查的。从形式上看,该入刑标准违反法律保留原则;从实质上看,该入刑标准违反比例原则,所以枪支入刑标准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为了维护宪法权威,保障法治统一,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或合宪性解释两条路径进行合宪性矫正:一是将《刑法》第128条所属完全空白刑法修改为部分空白刑法;二是通过对涉枪犯罪的刑法条文作出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合宪性解释,解决司法过罪化问题。
简介:事实标准依赖知识产权统治市场。2007年9月17日,欧盟初审法院支持欧盟委员会的绝大部分决定,认定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欧盟微软反垄断案尘埃初步落定。此案展示了一条事实标准的知识产权开放之路。欧盟委员会强令微软开放互操作技术信息,就是为了打破版权加商业秘密对互操作技术标准的囚困。但是,操作系统日益涉及专利的现实表明,事实标准的知识产权困境最终得仰仗于知识产权开放:竞争需要知识产权遵从"合理且无歧视"的许可原则。欧盟委员会认为,技术必须具有创新性,而且,许可费与技术创新性成比例,才能构成"合理"许可;而具体许可费应该参考"市场可比技术"的许可价格。欧盟委员会树立的上述"客观"标准为事实标准打开了知识产权开放之路,也打开了市场竞争和开放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