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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近现代意义上的不定期,一般指的是相对不定期,它以刑罚个别化理念为指导,以彻底改造犯罪人、防卫社会为根本目的,符合现代自由发展的根本趋势.但是,从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开始,随着改造思想的衰落和报应思想的抬头,反对论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展开了对不定期的猛烈批判,导致了不定期的有限适用.笔者从不定期的历史考察着手,在分析不定期内涵的基础上,揭示了反对论者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局限,阐述了不定期的合理性,提出在我国的刑罚实践中对少年犯和累犯适用不定期的设想.

  • 标签: 刑罚 不定期刑 内涵 评价
  • 简介:为检验轻化的趋势和犯罪态势之间的关系,应当准确把握j巳罪态势的内部构造。当前数据显示犯罪态势的特点是犯罪率有明显的增长,犯罪率的增长主要体现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过失犯罪等犯罪呈上升的趋势,但是同时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等严重犯罪呈下降趋势、重刑率和监禁率也呈下降趋势,总刑罚量得到适度控制,这意味着轻化的趋势与犯罪态势是内在平衡的。

  • 标签: 轻刑化 犯罪态势 内在平衡
  • 简介:刑法解释对象虽可能依附于概念厘定,但却是一个独立的议题,现有的刑法解释对象理论大抵可归结为一元论、二元论。刑法规范或刑法规定等一元说混同了刑法渊源,且有语义重复和循环论证之嫌,与刑法解释目标相脱离,与方法论的解释立场不合。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所组成的二元论深受哲学诠释学的影响,但从刑法解释主体、刑法适用与刑法解释的差异、规范阐明和事实认定的不同和刑事诉讼认知规律看,案件事实认定作为独立的刑事司法活动,应不属于刑法解释的对象范围。而刑法学研究对象、从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法分则解释的原理、体系性的思考方法、目的与手段的合一性看,刑法解释对象宜为罪责关系,而刑法解释目标是罪责均衡。在规范刑法学看来,以刑法学体系为依托的刑法解释范式充满了体系性的自洽和公正价值的关切。

  • 标签: 刑法解释对象 哲学诠释学 案件事实 罪责刑关系 罪责刑均衡 刑法学体系解释范式
  • 简介:职务犯罪轻化是指对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犯罪从轻处置的一种司法现象。司法实践中,它表现为立案查处起点掌握过高,自首、立功的认定比率过高以及缓刑、免刑的适用比率过高等方面。立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之视角,遏制职务犯罪轻化的路径在于加强职务犯罪各诉讼环节的监督力度,即深化侦查监督机制改革、正确行使量刑建议权、充分运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同步审查机制、加强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以及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

  • 标签: 职务犯罪 轻刑化 法律监督
  • 简介:对浙江省出狱同期群的比较研究发现,再犯是亲犯罪积累,社会化功能紊乱,资本落差的结果。释人员再犯风险因素的获取应当以犯罪人生命历程为线索,分析其生活史中重要的人物、事件和关系对其犯罪生涯的影响。据此,研究者选取了51项相关因素,并量化后按同一标准确定为再犯预测因子,经过标准化数据转换之后,制订出了用于评估释人员再犯可能性的结构化量表:RRAI。

  • 标签: 重新犯罪 刑释人员 生命历程 再犯风险评估 量表
  • 简介:虽然民法与刑法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但是现实生活中人的行为往往会将民法与刑法牵连起来形成民交叉案件。刑法、民法作为法律体系内的不同部门法,因其不同的考察角度,不同的规制方式,乃至不同的价值位阶追求,导致少部分案件中出现表象的矛盾。民法上的表见代理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设计,但是在具体的案件中表见代理的成立与否往往直接影响到对所涉犯罪行为性质的判断。为此,我们需要综合运用刑法和民法的基本理论,对案件作出符合法律规范的判断。

  • 标签: 民刑交叉 表见代理 外观主义
  • 简介: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2009年审理的一审案件和二审案件的司法统计数据表明:没收财产配置于重罪,司法适用率也比较高;轻罪则很少适用没收财产,而较多地适用罚金;没收部分财产的比例高于没收全部财产的比例,主要集中的罪名在职务犯罪和毒品犯罪。没收财产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简单地以罚金的优势和“私权神圣”的意识形态来否定没收财产是不可取的。应当通过建立刑事被告人财产申报制度、明确没收部分财产数额的标准、建立刑事执行庭统一负责执行没收财产和特别没收、完善民事债权优先制度来改革与完善没收财产

  • 标签: 没收财产刑 司法统计 改革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