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助推中国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大潮奔涌而来,昭示其在深化自由贸易港法律制度变革领域的历史使命。临时仲裁制度即在这种特殊背景下呼之欲出,契合灵活性、多样化、自主性和便利性的自由贸易港争端解决诉求。临时仲裁系舶来品,但在国外已盛行百年,其为中国自贸试验区提供了有益借鉴。由此,《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率先予以移植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为自由贸易港的引入提供了实践经验参照;《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也为如何保障其顺利运行提供了方向参考。尽管如此,临时仲裁制度引入自由贸易港仍面临诸多挑战:立法形式如何选择才得以契合自由贸易港“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地位,仲裁与司法机构的介入尺度若出现纰漏将削弱临时仲裁高效便捷的优势,高素质临时仲裁员亦存在缺口等。时此提出相关建议,包括参考自贸试验区立法形式在自由贸易港内以特殊立法授权实现临时制度的“有法可依”,将仲裁与司法机构定位为服务者,并通过免签、追责等机制保证临时仲裁员数量与质量,藉此填补自由贸易港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的罅隙。
简介:服务贸易开放是目前进一步推进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开放的重点与难点。由于服务贸易的交易方式与货物贸易不同,中国自贸试验区(港)对货物贸易"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监管原则并不能有效对服务贸易风险进行防控。为实现在自贸试验区(港)建设中服务贸易的单边开放目标,并形成中国对标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的规则储备,本文考察了自贸试验区(港)服务贸易开放风险与监管,进而探讨了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对标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风险,并分析了美国诉华未完成入世议定书中服务贸易开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