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控股公司(HoldingCom-pany)是指拥有其他公司达到表决权的股份,而行使控制权或从事经营管理的公司,控股公司是一个企业集体,但不是简单的产品协作关系或企业合作关系,而是通过以参股、控股或相互持股等形式,以股权关系为基础从事公司的产权管理和经营,实质上,控股公司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又以股权关系为纽带的企业集体,更为重要的是控股公司具有很强的产权功能,控股公司可以通过控股的多寡来影响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并且可以灵活地根据该集团发展之需要收购或出售某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从而使公司的各个子公司适应市场的要求而实现组织结构的优化,提高整体效益的目的,正是控股公司这种灵活、有效的产权经营组织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事实上,国家出资并授权的国有控股公已经成为当代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织层次,在我国,国有控股公司作为一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模式已经起步并逐渐发展起来,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有全国性行业总公司要逐步改组为控股公司。”党的十五大更提出要“抓大放小”。“抓好大的”就是要组建一批大的企业集团、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控股使得原来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单一层次的产权关系转变为多层次产权关系,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等多层次,宝塔型的产权结构。它导致了政府国有产权管理观念,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管理素质,管理环境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但同时也产生了诸多急需解决的管理问题,比如:控股公司组建时,如何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