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分析青少年认知行为疗法对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患者的影响。方法:选择我院2022年7月-2023年5月收诊的22例非自杀性自伤患者,按照入院顺序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各11例,对照组进行常规疗法,研究组进行青少年认知行为疗法,结果:干预三个月后,研究组非自杀性自伤行为评分低于对照组,具有显著差异(p<0.05)。干预三个月后,研究组HAMD评分低于对照组,具有显著差异(p<0.05)。干预三个月后,研究组利己社交、自我负强化和情绪表达评分低于对照组,具有显著差异(p<0.05)。结论:对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患者实施青少年认知行为疗法,可有效缓解患者焦虑、抑郁情绪,降低患者非自杀性自伤动机,减少非自杀性自伤行为。
简介:[摘要] 目的 探讨维持性血液透析(MHD)患者血清纤维蛋白原/白蛋白比值(FAR)在预测全因死亡率、心血管死亡的临床意义。方法 回顾收集医院2021年4月-2023年4月收治的128例MHD患者资料,全部患者透析前均接受纤维蛋白原(Fib)、白蛋白(Alb)水平检测,病例资料、实验室检查资料等完整;统计患者透析期间全因死亡、心血管死亡发生率,并分为存活组、死亡组;对比两组一般资料、Fib、Alb水平、FAR,经Cox风险比例模型(Cox回归)分析Fib、Alb水平、FAR与MHD患者死亡的关系,绘制受试者工作曲线(ROC)检验FAR预测MHD患者全因死亡率、心血管死亡的风险价值。结果 128例MHD患者透析期间,有29例死亡,死亡率为22.66%,其中心血管死亡18例;经生存函数检验结果显示,29例死亡MHD患者中位生存时间为18个月(95%CI:17.449-19.632);死亡MHD患者Fib水平、FAR高于存活患者,Alb水平低于存活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Cox回归分析结果显示,Fib高表达、Alb低表达、FAR升高是MHD患者死亡的风险因子(P<0.05);绘制ROC曲线发现,FAR预测MHD患者全因死亡、心血管死亡风险的AUC>0.90,有较高预测价值,且当cut-off值取0.125时,预测价值最佳。结论 MHD患者FAR与全因死亡、心血管死亡有关,对患者全因死亡、心血管死亡有较高预测价值,考虑未来可作为患者死亡预测重要评估指标之一。
简介:摘要青少年时期生理和心理都在逐渐成熟,在面对生殖健康时,很容易发生偏差,甚至误入歧途。所以,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咨询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刻不容缓的工作。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终末期肾病维持血液透析死亡患者相关的危险因素。方法选取2012年6月至2017年5月于我院进行维持血液透析的46例终末期肾病患者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对死亡患者的死亡原因进行分析,并对终末期肾病维持血液透析患者的死亡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结果46例终末期肾病患者中死亡8例,死亡率为17.39%,其中心血管疾病4例,脑血管疾病3例,多脏器衰竭1例,死亡组患者的血肌酐、总胆固醇、甘油三酯均显著高于存活组,死亡组血红蛋白、血浆白蛋白均显著低于存活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胆固醇、低血红蛋白及低血浆白蛋白是终末期肾病维持血液透析患者死亡的相关危险因素。结论心脑血管疾病是终末期肾病维持血液透析患者的主要死亡原因,高胆固醇、低血红蛋白及低血浆白蛋白是终末期肾病维持血液透析患者的死亡危险因素。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ICU脓毒症患者临床特征及死亡相关危险因素。方法:以我院ICU于2022年6月~2023年5月期间所收治的86例脓毒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存活62例,死亡26例,对比分析存活患者与死亡患者的临床特征,分析导致患者死亡的危险因素。结果:存活组患者与死亡组患者在体温、感染类型、年龄及男女性别比上无显著差异(P>0.05),但在心率、各时间点血乳酸浓度上却有显著差异(P<0.05)。经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心率过高、血乳酸浓度过大是致使ICU脓毒症患者死亡的独立危险因素所在。结论:ICU脓毒症患者有着较高的死亡率,而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因素包括有心率过高与血乳酸浓度过大,临床需积极针对相关因素加以有效干预,以降低患者死亡率,保障患者身心健康。
简介:目的调查了解医生、药剂师、公务员对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及其立法的态度和建议。方法以自行设计的包括10个项目44个问题的凋查问卷,对广东省在职医生、药剂师和公务人员进行调查。所有问卷在课堂分发并当场收回,检查和记录有效问卷后,统计相关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总共分发问卷1400份,回收1063份,有效问卷969份。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对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的理解不够充分,但74%认可并接受脑死亡标准。而且他们一致认为器官获取、使用及可能对捐献者带来的健康风险的保险和补偿等问题都应有法可依。92%的被调查者还认为脑死亡和器官移植有必要立法,其中61%的认为立法时机已经成熟。结论我国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是大势所趋,内容必须包括患者、近亲属及医疗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鼓励和加强对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等相关问题的教育.